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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遭2度背叛婚姻人妻耍賴拒認 孝順子女神助攻手握「母親出軌證據」

發表日期:2025 / 07 / 19
人夫遭2度背叛婚姻人妻耍賴拒認 孝順子女神助攻手握「母親出軌證據」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男子大衛(化名)與妻子小曼結婚多年,但小曼卻被著他在外與另名男子小傑(化名)發生婚外情,2人不僅時常私會、互傳曖昧訊息,甚至還去拍攝婚紗、製作婚戒,大衛後來在小孩幫助下取得妻子出軌證據,決定對妻子提告求償100萬元,全案經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判小曼應賠償大衛10萬元。

大衛在判決中主張,他與小曼結婚多年,但早在2006年時就曾目睹妻子和小傑有不正當往來,當時有要求2人不得再聯繫,沒想到去年4月間,妻子竟又與小傑舊情復燃,2人經常約會、互傳曖昧訊息,甚至去拍攝婚紗、製作婚戒。

大衛根據妻子與小傑的對話紀錄發現,2人至少已經發生3次以上性行為,而事情曝光後,妻子也不裝了,直接離家跑去和小傑同居,種種行為嚴重侵害他的配偶權,所以才對妻子提告求償100萬元。

小曼對此辯稱,丈夫的主張均非事實,且丈夫是搶奪她的手機,非法取得手機內的訊息和照片當作證據,嚴重侵害她的隱私權,這些東西沒有證據能力,另外她強調,她和丈夫感情疏離,婚姻早已有名無實,小傑已經賠償丈夫35萬元,她應當同免責任,扣減賠償金額。

結果此時大衛與小曼的子女主動跳出來證稱,小曼的手機是他們拿走並藏起來,「因為母親過去曾告知手機密碼及LINE密碼,所以我們知道怎麼解鎖,因此才有機會翻拍相關對話紀錄、照片,再傳給父親當證據。」

台北地院法官審理認為,由大衛與小曼的子女證詞可知,小曼與小傑的對話紀錄和照片,都不是大衛施以暴力奪取手機後所取得,是子女們透過輸入密碼取得這些證據,手段尚屬和平,因此認定這些證據應當具有證據能力。

至於小曼和小傑是否曾發生性行為?法官認為,雖然2人互傳「我們要一起生活,做夫妻關係」、「你知道我在床上的淋漓盡致」、「妳的胸部和身材都很美」等訊息,但無從得知2人發生性行為的具體時間、地點、次數,大衛也沒有提出其他證據佐證,所以大衛這部分的主張未採信。

法官指出,小傑在對話紀錄中稱呼小曼為「老婆」,2人時常互相表達愛意、噓寒問暖,不僅多次透過語音或視訊通話,還曾多次相約見面,顯然已經超越一般朋友的關係,確實侵害到大衛的配偶權,經衡量雙方的狀況後,最終裁定小曼應賠償大衛10萬元,但全案仍可上訴。

照片來源:示意圖《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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