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促黨總裁「白狼」張安樂的兒子張瑋所經營的華夏大地旅行社,因涉及驗資不實及侵占公司資產案,最高法院去年底將張瑋依違反商業會計法等8罪,各處可易科罰金之刑2到4月,另業務侵占罪判處1年刑定讞。
法務部調查局指出,張瑋今年3月接獲服刑通知後多次傳喚不到,研判早在去年11月即已棄保潛逃至香港,8月28日正式將其列入外逃通緝犯名單,檢舉獎金最高25萬元。
根據台北地檢署起訴內容,張瑋所經營的華夏大地旅行社專門承接中國旅行團業務,2010年11月辦理公司登記時,向友人借款600萬元作為登記資本,涉嫌驗資不實。
檢方同時指控張安樂、張瑋及其妻王姝茵聯合侵占華夏大地旅行社資產1389萬元,2014年及2015年由韜略公司匯給華夏大地旅行社的896萬元亦遭挪用。張瑋的妻子王姝茵被控業務侵占及違反銀行法等罪,一審判處可易科罰金之刑10月,獲緩刑4年。
最高法院認為王姝茵長期支付人民幣給黃姓女子,再由黃女以新台幣給付,金額逾千萬元,從中賺取匯差利益,撤銷其違反銀行法無罪部分發回更審。
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今日駁回王女上訴,認定其犯修正前銀行法第125條第1項前段非法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罪,維持1年7月徒刑。張瑋、王姝茵共犯業務侵占罪的犯罪所得各694萬9000元已宣告沒收。
華夏大地旅行社因張瑋、王姝茵及張安樂之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利益38萬4661元同樣沒收。
張安樂本人則因幫助逃漏稅捐罪及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判處應執行8月得易科罰金之刑,已告確定。統促黨前後任主席李新一、張馥堂獲判無罪,黨工張陳淑媜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