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女子小蘭(化名)2023年發現丈夫與一名女子愛蘭(化名)有曖昧情愫,甚至有超鹹濕對話「屁股掰好了」,於是對愛蘭提告求償60萬元,一審時桃園地院認為證據不足駁回,小蘭上訴後高等法院認為愛蘭侵害配偶權,判決她應賠償小蘭12萬。
小蘭在判決中指出,她與丈夫結婚後育有一子,但2023年9月間,她發現丈夫與愛蘭在通訊軟體傳送「屁股掰好了」、「濕到流出內褲了」、「那你還無套」等充鹹濕露骨對話。
經她詢問丈夫後,丈夫也坦承與愛蘭有親吻、擁抱、愛撫等逾越正當男女情誼行為,丈夫為了表示歉意,在2024年3月19日手寫協議書,「發展不當男女關係,已違反婚姻忠誠義務」。
愛蘭則辯稱,她與人夫是同事關係,2023年8月初因業務上往來而有交集,與人夫碰面時間僅約3次,每次碰面時間約5分鐘,未曾在工作場所以外處所與人夫碰面,也未與人夫密集頻繁地傳訊息,人夫碰觸她身體時,她曾表示拒絕,雙方僅止於聊天、肢體觸碰。與人夫聯繫期間約1個月,於同年8月底知他有配偶後即斷絕聯繫。
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為小蘭證據不足判決敗訴,但小蘭上訴後,高等法院審酌,小蘭主張愛蘭侵害配偶關係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為有理由,法院最終判決愛蘭應賠償小蘭12萬元。不得上訴。
照片來源:示意圖《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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