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健康

「喪屍煙彈」又爆3相近毒物! 食藥署出手:未來僅限一用途

發表日期:2025 / 07 / 09
「喪屍煙彈」又爆3相近毒物! 食藥署出手:未來僅限一用途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俗稱「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類毒品,短短時間內,在國內已造成極大危害,配合法務部增列相關的新興濫用物質,食藥署今(9)日表示,正式預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新增三項與依托咪酯相近的物質,全數列為第二級管制藥品,由於其不具醫療用途,未來只准許科學用途,相關學術單位須申請登記及許可,否則可開罰最重新台幣30萬元。

食藥署預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一口氣新增三項與依托咪酯相近的新興濫用物質:丁托咪酯(Butomidate)(包含其異構物n-Butyl、iso-Butyl、sec-Butyl、tert-Butyl);三氟依托咪酯(Trifluoroethyl 1-(1-phenylethyl)-1H-imidazole-5-carboxylate、CF3-Etomidate(TF-Etomidate));氟托咪酯(Flutomidate)(包含其異構物2-Fluoro、3-Fluoro、4-Fluoro)為第二級管制藥品。

食藥署管制藥品組副組長張志旭表示,會新增上述物質為管制藥品,主要是因為檢警調單位已經有查獲這些新興濫用物質的檢出案例,為防範淪為新興濫用物質或毒品先驅原料,在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議5月29日決議,將上述品項增列為毒品之後,食藥署也配合增列為管制藥品。

張志旭說,新增這三項新興濫用物質與依托咪酯是相質物質,但不具有醫療用途,因此,列管之後,將僅准許科學用途,而學術單位若想使用於醫藥教育研究試驗,不但必須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之外,還必須設置簿冊,詳實登載管制藥品每日收支、銷毀、減損及結存情形,每年申報收支數量,違反規定者,可以依法開罰。

食藥署指出,新修正的「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將預告至7月18日截止,然後就會送行政院,之後公告上路。

食藥署表示,未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而輸入、輸出、製造、販賣、購買管制藥品者,將依違反管制藥品管理條例,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者,未於業務處所設置簿冊,詳實登載管制藥品每日收支、銷毀、減損及結存情形者,可處6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罰鍰;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者,未定期申報,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照片來源:示意照/翻攝自Pexels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勇消最後1人加護病房搶命 台北慈濟曝病情:缺氧過久「非常擔心」

發生率超越子宮頸癌5倍 醫界倡議「攝護腺癌」納免費第六癌篩檢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