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嘉義一名人妻小曼(化名)去年9月間發現丈夫阿森(化名)外遇女子阿香(化名),她一氣之下將丈夫手機內與阿香(化名)的性愛影片截圖,接著傳給閨蜜小玲(化名)訴苦,孰料小玲竟想轉傳給他人欣賞,阿香得知後對小曼與小玲提告,並求償精神損害金120萬元,全案經嘉義地院審理後,認為2人確有侵權行為,但考量影片未實際流出,最終判2人須賠2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9月間,小曼無意中在丈夫手機中發現他與阿香的性愛影片,於是截圖留存,預作將來民事訴訟時主張侵害配偶權的證據,在她發現性愛影片後的2個月,她因情緒低落,向閨蜜小玲傾訴,並將性愛影片的截圖畫面與小玲分享,還特別叮嚀「不能外傳」。
結果到了今年1月,小玲竟試圖將截圖轉給另一名友人觀看,由於對方拒絕接收,因此畫面未流出,但阿香得知此事後崩潰憤怒,因此將小曼與小玲一併告上法院,要求2人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120萬元。
小曼對此辯稱,她截圖純粹為蒐證,分享給小玲也只是基於情緒支持,小玲則解釋,她是一時好奇,但並未真正散播,不過法官認定,2人行為已侵犯阿香隱私與名譽,即便影片未外流,仍對阿香造成傷害。
法院也考量本案起因於阿香與阿森的不當關係,且影片僅限私下分享,並未大規模擴散,最終酌減賠償金額至20萬元,仍可上訴。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台北報導
照片來源:示意圖《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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