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連姓女子為了阻止男友離家,竟在臉書「警察之友會」社團發文謊稱自己遭人持槍挾持,許多見義勇為的網友紛紛打電話為連女報案,警方到場查明真相,將連女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院,桃園地院審酌連女行為屬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裁罰6000元。可抗告。
連姓女子是於6月6日23時30分許,在桃園市住處以暱稱「連小莉」發布內容為「我手機無法撥打我人在桃園龍山街18號我被左右兩件困住我只能po網求救麻煩誰看見幫我報警他們有槍」,多位網友見狀打電話向報案,警方隨即出動大批警力趕往現場處理。
員警到場卻未發現持槍歹徒,連女才坦承是為阻止男友離家,才在臉書發文。警方於是依違反社維法移送。
法官審理認為,連女於社群平台發表的貼文內容,是將明知為不實之謠言散佈於公眾為目的,又多位民眾於連女貼文發布誤信被移送人遭人持槍圍困而向警方報案,貼文內容已足使閱覽者心生畏懼與恐慌,而已影響公共安寧,因此依社維法之有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裁罰6000元。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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