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國營事業台鹽實業轉投資的台鹽綠能公司被檢調查出利益輸送等弊端,台南地檢署依證交法之加重特別背信、加重不合營業常規交易等罪嫌,起訴前董事長陳啟昱、前總經理蘇坤煌,移審法院後,台南地院2月27日裁定陳啟昱、蘇坤煌、蘇俊仁羈押禁見,並於5月間裁定自5月27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均禁止接見、通信;由於羈押期限又將屆滿,3人又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具保停押,經合議庭審理後,22日裁定駁回3人聲請,將自7月27日起繼續延押2個月,並持續禁止接見通信。
陳啟昱等3人涉嫌違法圖利廠商、掏空台鹽及旗下綠能子公司資產,共損失近新台幣4億元。檢方依《證券交易法》及《公司法》等罪名將陳等人起訴,並具體建請法院判處12年有期徒刑。陳啓昱自去年11月起遭收押禁見,今年2月27日起訴移審後,被裁定羈押禁見3月,5月間羈押期限屆滿前,南院又裁定自5月27日起,延長羈押禁見2月,羈押期限將於7月26日屆滿。
3人向台南地院聲請具保停押,本月15日開庭時,陳啓昱向法官請求准他交保。他的辯護律師並指出,自今年2月起訴後,因案卷龐大,閱卷需排隊久候,加上接見時間有限,陳的辯護權難以充分落實。
另外,陳啓昱攝護腺有問題,曾因排尿困難戒護就醫,希望法官能保障陳的辯護權及考量身體狀況,考慮讓他高額交保、限制住居出境、甚至加裝電子腳鐐等方式,期盼讓陳在不羈押的情況下備戰訴訟。
不過,檢方則強烈反對,主張陳啓昱在偵查階段曾坦承犯行,但到法院時又否認犯案,有翻供行為,且所涉是最輕7年以上重罪,去年在偵查中曾未依通知報到、遭發布通緝,顯示有逃亡事實,加上其政商關係良好、掌握豐沛資源,具潛在串證與潛逃風險。
合議庭審酌後,認定陳啓昱3人仍有延押必要,裁定陳啓昱、蘇坤煌、蘇俊仁等3名被告,自7月27日起繼續延長羈押2個月,並維持禁止接見與通信,3人聲請具保停押全數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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