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NONO(本名陳宣裕)因涉及多起性侵案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案件源於2023年,一名被害人在社交媒體上指控遭NONO猥褻,隨後又有多名被害人提出指控。檢方偵辦後認定NONO涉犯3次強制性交罪、2次強制性交未遂罪、2次強制猥褻罪,共涉及6名被害人,依法提起公訴。
士林地方法院審理近一年後,於今年5月宣判。法院認定NONO在2011年間,於一次電視節目錄製後,以送被害人回家為由,將車開往大稻埕河堤停車場企圖性侵。雖然最終未得逞,但法院仍判定NONO犯下一個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2年6個月徒刑。然而,其他被起訴的案件,法院認為證據不足,均判NONO無罪。
對於一審判決結果,檢方與NONO雙方均表示不服並提起上訴。案件進入高等法院審理階段,NONO原先的限制出境出海處分將於7月24日屆滿。高院合議庭考量案情嚴重性及可能的逃亡風險,決定延長NONO的限制出境出海期限。
高院法官指出,面對重罪追訴,被告可能會有逃避刑責的動機。考慮到NONO涉案情節重大,且一審已判處2年6個月徒刑,為確保後續審判及執行程序能夠順利進行,有必要繼續限制其出境出海。因此,高院裁定自7月25日起,再延長NONO的限制出境出海期限8個月。
NONO對此表示沒有意見,並稱不會出國。他的辯護律師也強調NONO沒有逃亡可能,認為沒有延長限制出境出海的必要。然而,高院仍基於審慎考量作出了延長限制的決定。
這起案件再次引發社會對性犯罪的關注。相關單位提醒,性侵害是嚴重的犯罪行為,呼籲民眾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若遇到相關情況,請立即撥打110或113尋求協助。案件後續發展,社會各界將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