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發生一起令人髮指的性侵案件。一名男子阿勇(化名)透過朋友介紹認識正妹小琳(化名),卻在聚會後趁其酒醉之際性侵得逞。案件經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依乘機性交罪判處阿勇3年2個月有期徒刑。
根據判決書內容,阿勇與小琳於2023年4月某天深夜相約前往居酒屋聚會飲酒。聚會結束後,阿勇見小琳不勝酒力,便駕車將其送回住處。然而,在將小琳攙扶上樓後,阿勇發現對方仍意識不清,竟罔顧小琳對他的信任,趁機性侵得逞。
小琳因酒醉程度過深,對被侵犯一事毫無印象。直到隔天中午醒來,發現下半身衣物消失,才驚覺事態不對勁,立即報警處理。警方介入調查後,案件隨即曝光。
法官在審理過程中指出,阿勇與小琳初次見面相識,卻自以為雙方產生曖昧情愫,進而利用小琳醉酒、意識不清的機會侵犯對方。更嚴重的是,至今阿勇仍未與受害者達成和解。考量種種因素,法院最終依乘機性交罪判處阿勇3年2個月有期徒刑。
此案件再次凸顯出酒後安全的重要性。專家提醒,參加聚會時應適度飲酒,並留意身邊朋友的狀況。如遇意識不清的友人,應確保其安全返家,切勿趁人之危。同時,也呼籲大眾提高警惕,避免單獨與不熟識的異性獨處,以預防類似事件發生。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判決結果仍可上訴。司法部門表示,將持續關注案件進展,確保司法公正。同時,也呼籲社會各界重視性別平等教育,共同營造安全、友善的社交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