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蔡尚芸/台中報導】
臺中市一名外籍男子日前返家途中因記錯地址、未帶手機,竟誤認他人公寓為自宅,連人帶共享單車「罰站」數小時。所幸熱心住戶及時通報,警方耐心查訪後,終助其平安返家,化解一場虛驚。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東區分駐所警員陳逸峰、洪芝茜於7月19日晚間9時許,接獲進化路某公寓住戶報案,稱門口出現一名陌生男子,自下午起站在門前不離去,且牽入YOUBIKE停放於公寓內,情形詭異。員警立即趕往現場,與男子中英文溝通後得知,其為69歲康姓外籍男子,近日才自北部搬來臺中,當日與妻子外出後未攜帶手機與鑰匙,自信記得住家地址,便嘗試自行返家,卻陰錯陽差誤認門牌,苦等妻子數小時無果。
康男堅稱與妻同住於該棟三樓,警方不敢大意,陪同逐戶查訪但均無人識其身分。眼見天雨漸大、康男疲憊不堪,警方協助歸還單車後,先行帶返派出所休息。稍作歇息後,康男忽憶起北區另一處地址,警方旋即通報當地同仁查證,果真順利聯繫上其妻,釐清誤會。原來當日夫妻同登郊山後分頭返家,妻子未料丈夫竟錯認門牌,才釀成這段迷途插曲。
康男臨走前頻頻向員警致謝,感激警方不厭其煩奔走協助,讓他這場「迷途返家記」平安落幕。
警方呼籲,民眾外出應妥善攜帶通訊設備與身分證明,特別是長者或對地理不熟悉者,建議事先標記重要地標或請親友同行,以避免走失風險。若遇可疑或需協助者,請即刻通報警方,一次善意提醒,也許就是關鍵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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