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之狼」現況曝!曾不知悔改稱:她要我性侵的

發表日期:2025 / 07 / 30

1996年10月,台北市發生多起夜歸女子搭乘計程車後遭洗劫、性侵的案件,由於案發地點多半在中山區,媒體稱歹徒為「中山之狼」。10月15日凌晨,警方執行臨檢勤務時,逮捕了一名17歲的潘姓少年,從他身上搜出大筆現金及作案工具。

經過警方偵訊,潘姓少年供出他與24歲的表哥徐偉展、另一名賴姓少年組成「中山之狼」強盜集團。他們利用徐偉展曾當過計程車司機的身分,偷取計程車犯案。前一天凌晨,三人還共同犯下一起計程車強盜性侵案,受害的兩名女子被囚禁在新北市新店山區的廢棄空屋。

警方根據線索趕赴空屋,雖然屋內已無人,但發現遺留的女性衣物,證實潘姓少年所言不虛。所幸兩名受害女子已自行逃脫並向警方報案。她們描述了近20小時的恐怖經歷:被三名歹徒以刀械、電擊棒控制,遭搶劫、性侵,其中一人還懷有身孕。歹徒更用草做籤決定性侵順序,手法殘忍。

更驚人的是,潘姓少年還供出另一起殺人埋屍案。10月10日晚間,他與徐偉展共同擄走一名剛下班的柯姓女子,在搶劫後將她載往新店山區殺害。徐偉展先用電擊棒攻擊,再將柯女推下邊坡,最後勒斃並就地掩埋。警方根據供詞果然在現場挖出遺體。

警方隨即成立專案小組追緝主嫌徐偉展。然而徐為憲兵退役,行動敏捷且熟悉警方策略,加上有多位姊姊輪流接濟,使用偽造證件藏匿,逃亡近5個月才落網。賴姓少年也在不久後被逮捕。

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徐偉展全面翻供,甚至辯稱是被害人要求他性侵,並指控遭警方刑求才自白。經過15年審理,法院於2012年認定徐偉展罪行重大,依強盜殺人等罪判處死刑定讞。潘姓與賴姓少年則分別被判20年及12年徒刑。

然而,根據潘姓少年的證詞,徐偉展可能還涉及另外兩起殺人案,但因缺乏直接證據未能證實,成為此案未解的犯罪黑數。這起震驚台灣社會的「中山之狼」案件,不僅揭露了犯罪集團的殘忍手法,也反映出當時社會治安的嚴峻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