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英商工籃球隊教練劉秀媓於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期間,對一名當時16歲的未成年女籃球員進行一系列不當處罰和恐嚇行為。根據起訴內容,劉教練多次威脅該名女隊員不得對外透露球隊內部處罰情況,並以各種不合理手段進行懲處。
這些不當行為包括8次罰跪、3次罰站不准睡覺、4次強迫女隊員將自己的襪子塞入口中,以及1次因不滿跑步表現而辱罵並塞襪子處罰。其中最為嚴重的是,劉教練曾將自己的襪子塞進女隊員口中,並恐嚇道:「給我塞好,吐出來就死定了。」
劉教練在庭上否認大部分指控,辯稱「死定了」只是口頭禪,沒有恐嚇之意。她表示對女隊員的處罰均出於教育立場,且其中一次塞襪子的行為已徵得女隊員父親同意。然而,經調查發現,女隊員的父親是事後才得知此事,並未事前授權。
台南地方法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劉教練身為學校教練,與球員存在不對等的權力關係。她不思以合理方式管教女隊員,反而採用罰跪、罰站、塞襪子等手段來達到管教目的,實屬不當。法院指出,這些行為已超越社會可接受的範圍,不符合教育目的,且可能對女隊員造成心理陰影。
法院考量劉教練與學生間的不對等關係、處罰方式及其影響,加上她未能全盤坦承犯行,也沒有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或調解,因此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刑法強制罪加重規定,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值得注意的是,起訴中另列強迫女隊員跑步、跳階梯及平板支撐等行為,法院認為雖屬高強度訓練,但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劉教練有違法或具強制性,因此不認定構成犯罪。
此案引發社會各界關注,人本教育基金會與民進黨立委陳培瑜、張雅琳曾共同揭露南英商工籃球隊的體育暴力案。立委要求中央及地方政府嚴肅面對,並提出修法公布不適任教練姓名的建議,以保護學生免受侵害。
這起事件再次凸顯了體育界長期存在的暴力文化問題,也引發了對於如何平衡運動訓練與學生權益保護的討論。社會各界呼籲相關單位應加強對體育教練的管理和監督,同時也要建立更完善的申訴機制,讓學生能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中接受運動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