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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涉收賄推修法 前立委陳歐珀延押抗告遭駁

發表日期:2025 / 08 / 14
疑涉收賄推修法 前立委陳歐珀延押抗告遭駁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遭檢舉在立委任內收受聯興國際物流公司「助理費」,替該物流公司推動「商港法」等相關法案修法的民進黨前立委陳歐珀,經台北地院6月4日裁定羈押禁見,由於羈押期限將屆,北院日前裁定自8月4日起延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陳歐珀提起抗告;高院今(14)日駁回,延長羈押禁見確定。

高院裁定理由指出,原審以被告陳歐珀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之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及不正利益罪、同條例第6條之1之財產來源不明罪、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之洗錢罪,犯罪嫌疑均屬重大,且職務上收受賄賂罪係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伴隨高度逃亡風險,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

且被告與同案共犯、證人之供述不一,依被告與相關證人之關係,認有串證及滅證之虞;本案尚有相關犯罪事實及涉案人士待調查,又無其他侵害更小手段得以確保偵查程序之順利進行,仍有延長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必要,而於8月4日裁定延長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核無違誤或不當。被告提起抗告主張不符合 延長羈押要件云云,均不可採。本件抗告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檢廉查出,一艘德國籍貨輪於107年停靠在基隆港東碼頭時,不慎撞上聯興公司的貨櫃與機具,導致業者受有重大損害,因當時「商港法」的舊法未把私人貨運公司列為管理範圍,聯興公司因而請託時任立委的陳歐珀協助修法。

聯興公司疑似從107起每個月替陳歐珀支付5萬元助理費,另每月給付5萬元到人頭帳戶供陳運用,換取陳歐珀利用立委職權,在立法院推動「商港法」等相關法案的修法。且他卸任立委前的3年內,他與妻子相關帳戶有近千萬不明款項,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及不正利益、財產來源不明、洗錢防制法之洗錢等罪。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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