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立法院去年12月審議選罷法修正案再爆激烈衝突,民進黨立委吳沛憶指國民黨女立委陳玉珍外套敞開、露出內衣是「意圖製造性騷擾」、「脫衣求碰瓷」,由於吳沛憶並未應陳玉珍要求道歉,陳玉珍到台北地院提告民事求償150萬元;北院今(15)日判決吳沛憶賠償5萬元,可上訴。
北院審理認為,依據現場相關影片,陳玉珍的外套下非只穿內衣,且陳主張雖有拉下外套拉鍊行為,但只是將裡面被扯壞的襯衫拉出,又馬上拉上外套拉鍊,以證明自己才是那個被扯的人,並非無據;陳當時在台上與在台下的人說話、拉下再拉上拉鍊時間約3秒,並無顯示所謂「求碰瓷」、製造假性騷擾情形。
北院認為,客觀上不足認吳沛憶有相當理由確信其言論內容為真實,她所為言論內容涉及是否拉下外套拉鍊露出內衣而意圖製造假性騷擾,足使一般人對陳玉珍產生行為不當之負面印象,而對陳的名譽產生貶損,審酌兩造於社會上之影響力、言論內容及言論對於陳於社會上評價之實際影響程度等情,認陳所得請求之損害賠償數額,應以5萬元為適當。
國民黨立院黨團去年12月6日在立法院院會強推《選罷法》修正案,朝野立委爭搶主席台發生激烈肢體衝突;吳沛憶在臉書貼出一段影片,指控陳玉珍「意圖製造被性騷」,在外套下面只穿內衣,結果發現根本故意的,還自己主動把衣服拉下來,這到底是要做什麼?如果被洗成是民進黨男委員把衣服扯掉,一定會被說是性騷,內文有「意圖製造性騷擾」、「脫衣求碰瓷」等字句。
陳玉珍對吳的貼文表達強烈不滿,表示襯衫在外套裡頭,是被民進黨立委硬扯破,吳沛憶所說的全是謊言,7日要求吳沛憶在24小時內更正道歉,否則就到台北地方法院正式提告。由於吳並未道歉,陳玉珍於是到北院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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