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漢派出所「脫褲拉屎還抹臉」判罰3000元

發表日期:2025 / 08 / 27

台中市一名男子日前因酒醉鬧事被警方帶回派出所實施保護管束。根據警方說明,當時該名男子在友人家中喝醉失控,警方接獲報案後到場處理,認為有必要將其帶回派出所冷靜。

然而,事態卻在派出所內急轉直下。該名男子被銬在管制區後,突然表示要上廁所。警員解開手銬後,他卻拒絕前往廁所,反而在管制區內當眾脫下褲子,開始排泄大小便。更令人震驚的是,他還將自己的糞便塗抹在臉上,導致整間派出所瀰漫惡臭。

警方多次喝斥該男子停止鬧事,並要求他清理乾淨,但效果有限。直到清晨5點多,男子酒醒後才配合警方製作筆錄。

事後,警方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將該男子函送裁罰。在法庭上,男子辯稱當時已經醉到斷片,完全不記得有做出這些脫序行為。然而,台中地方法院簡易庭法官認為,有監視錄影畫面為證,該男子的行為明顯是為了拒絕配合、意圖以肢體動作抗衡執法命令,已經嚴重妨害公務的正常進行。

法官進一步指出,該男子的行為達到「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以顯然不當之言詞、行動相加,尚未達強暴脅迫或侮辱之程度」的標準。最終,法院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判處該男子罰金3000元。判決出爐後,全案仍可抗告。

這起案件再次凸顯了酒後失態可能帶來的嚴重後果。警方提醒民眾,飲酒需適量,且切勿酒後滋事,以免觸法。同時,執法單位也呼籲大眾尊重公務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維護社會秩序與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