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曲台語歌后曹雅雯長期遭到一名新加坡籍劉姓女粉絲的騷擾。此事件可追溯至2023年11月,劉女開始頻繁透過電子郵件、臉書與Instagram等社交平台向曹雅雯傳送與表演無關的訊息。曹雅雯不堪其擾而將其封鎖,卻引發劉女不滿,進而發出恐嚇言論。
2025年2月11日,劉女入境來台,並於2月14日在高鐵板橋站直接拉扯曹雅雯的行李箱及手機吊飾,要求解除封鎖。法院最終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與強制罪,判處合併執行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並裁定刑滿後驅逐出境。
然而,劉女似乎未從中記取教訓。2025年8月26日,她疑似透過社群限時動態掌握曹雅雯行蹤,趕至台北西門町一間髮廊堵人。當曹雅雯與經紀人離開時,劉女衝上前高喊「要談一談」,並伸手搶奪手機,險些發生肢體衝突。警方趕到現場後立即將她帶回偵辦。
檢方訊後認為劉女明顯違反保護令,依涉犯《跟蹤騷擾防制法》罪嫌,原本諭知5萬元交保,但因劉女無力籌錢,改為限制住居於旅社。9月1日,劉女依先前判決前往新北地檢署繳交18萬元易科罰金,刑期執行完畢。按理應隨即驅逐出境,但因8月26日新案仍在偵辦,新北地檢署暫緩執行。
北檢隨即啟動防逃機制,由移民署將劉女帶到案。檢察官認定其仍有重複犯行之虞,再度聲請羈押。9月2日凌晨,台北地院裁定以8萬元交保,並限制其出境、出海。若劉女未能在當日下午4時前籌足保金,將直接改為羈押。
劉女到案後辯稱,她只是想當面詢問曹雅雯「為何要封鎖她、為何要這樣對她」,否認有騷擾意圖。對於先前無力繳交5萬元交保,卻能在9月1日繳出18萬元的矛盾之處,她聲稱是教友集資幫忙。
此案件引發社會關注,也突顯了公眾人物面臨的安全威脅。法院的裁定顯示了司法系統在保護受害者和維護社會秩序方面的態度。若劉女再次違法,恐將面臨更嚴厲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