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台中市第一警分局公益派出所員警司皓中、陳鴻霆等人,日前凌晨1時13分左右,巡邏經過西區中美街一帶,發現1輛自小客車涉嫌違停於行人穿越道。第一警分局表示,員警發現47歲周姓駕駛渾身散發酒氣,立即上前盤查。原來周男與妻子,在中美街餐敘豪飲後,叫了代駕,但他因不會定位停車場出口,自行將車子從地下停車場移出,並停在路口等待。警方依法實施酒測,最終測得酒精濃度達0.34mg/L,當場依公共危險罪嫌逮捕送辦。
警方表示,周男與妻子當晚在燒烤店喝了啤酒,返家時由妻子叫了代駕。不料周男心存僥倖,認為只是把車子開出停車場,應該不算酒駕。但在行人穿越道,違規停車時,正好遇上巡邏警員。當時周男神情慌張,不斷強調自己沒有意圖開車上路,但仍掩蓋不了滿身酒氣。
警方指出,酒駕執法最常見的藉口,就是「只是移車一下」或「車子沒開遠」等,但只要在道路上駕駛車輛,無論距離長短,均屬酒駕行為。周男雖辯稱只想「方便代駕接車」,卻仍已觸法。
第一警分局呼籲,酒駕行為絕無藉口,不論是「開出停車場」或「移動車輛」等,都已屬上路駕駛,將面臨刑責。民眾若已叫代駕,務必堅守「不再碰方向盤」的原則,不要因一時方便而斷送前途與安全。
照片來源:台中市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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