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化名童童的女騎士透過Instagram認識了同樣喜愛跑山的網友小丘(化名)。兩人因共同興趣成為朋友,並於2024年10月16日相約在小丘新北市新店區的住處集合,準備一同騎車前往山區。
當天上午,童童依約來到小丘住處。原本兩人相談甚歡,童童還與小丘飼養的寵物玩耍。然而,小丘突然對童童起了色心,趁其不備從背後將她強行抱住,並拖至臥室床上。
小丘不顧童童的激烈反抗,先是強吻她的嘴唇,隨後又脫去她的下身衣物,企圖進行性侵。童童奮力抵抗並大聲哭喊求助,最終使小丘未能得逞。事後,受到驚嚇的童童向警方報案。
新店警方經過調查後,將案件移送地檢署起訴。在法院審理期間,小丘對自己的犯行坦承不諱。其辯護人主張小丘自首態度良好,且犯行未遂,應依《刑法》第59條予以酌減刑期。
然而,法官認為小丘的行為已對童童身心造成難以抹滅的傷痕。雖然小丘坦承犯行,但直至言詞辯論終結時,仍未能與童童達成和解或調解。法官指出,小丘明知童童單純為赴約集合,卻趁機施暴,嚴重侵害對方身體自主權,無法引起一般人之同情,因此駁回了減刑請求。
法院最終審酌小丘的犯後態度、家庭與經濟背景、被害人陳述以及檢察官意見,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小丘有期徒刑1年10月。本案仍可上訴。
此案件再次提醒大眾,在與網友見面時要特別注意人身安全。同時也呼籲社會大眾要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切勿以身試法。若遇到類似情況,請立即撥打110或113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