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北地檢署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起訴一名蔡姓男子,指控其在台鐵區間車上意圖性騷擾女性乘客。這起事件發生於今年1月20日下午3時45分左右,地點在從樹林車站南下的台鐵區間車上。
根據起訴書內容,蔡姓男子在樹林車站搭乘南下區間車時,注意到一名女性乘客正與朋友談笑。他隨即在該女子身後盤腿席地而坐,並開始以腳踝多次觸碰女子的雙腿小腿及腳踝。
當事女子察覺異常後,立即通報列車長並報警處理。然而,蔡男在接受偵查時否認犯行,辯稱當時因身體不適才坐在地上,並表示可能是火車行駛搖晃導致女方碰到自己。
不過,女子強調她已多次制止蔡男的行為,但對方仍持續用腳踝觸碰她的雙腿。另有證人指出,曾目擊女子多次要求蔡男停止,但他並未停止相關行為。
檢方在調查後不採信蔡男的說詞,認為其行為已構成性騷擾罪。根據《性騷擾防治法》規定,若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反抗而進行親吻、擁抱或觸摸臀部、胸部及其他隱私部位,最高可處兩年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
此次事件再次引發社會對公共交通工具上乘客安全的關注。台鐵車廂作為公共空間,應該是安全、舒適的交通環境,但近年來類似的性騷擾事件時有發生,使得許多乘客,特別是女性乘客感到不安。
專家建議,面對此類情況,受害者應立即向列車人員求助,或直接撥打110報警。同時,其他乘客若目睹類似情況,也應挺身而出,協助受害者並作為證人。
台鐵方面表示,將持續加強車廂巡邏和監控,並呼籲乘客提高警惕,遇到類似情況時立即通報。同時,台鐵也強調將與警方密切合作,共同維護乘客的乘車安全。
此案件的審理結果仍有待法院最終判決。不過,無論結果如何,這起事件都再次提醒社會大眾,在公共場所應當互相尊重,維護他人的人身安全和隱私權。同時,也呼籲相關單位加強對性騷擾防治的宣導和執法力度,以建立更安全、更友善的公共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