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制止學生抽菸反被打傷 法院判學生與家長賠2萬

發表日期:2025 / 09 / 11

今年2月,基隆市某國中發生一起校園暴力事件。一名李姓老師在校園走廊上發現學生抽菸,當場予以制止。然而,該名學生不滿被管教,竟然徒手毆打老師的臉部與頭部,造成老師頭部外傷、腦震盪及下唇裂傷。此外,老師的眼鏡也在衝突中被打壞。

事發當天上午8時23分左右,李姓老師在執行日常校園巡查任務時,發現學生在教室走廊上吸菸。作為教育工作者,李師立即上前制止違規行為。未料,該名學生不僅不聽勸阻,反而對老師施以暴力。

事後,李姓老師憤而提告,向學生及其家長求償新台幣40萬元。這筆賠償金額包括醫藥費、眼鏡修復費用以及精神慰撫金。根據醫生開具的診斷書,李師確實因這起暴力事件受到身體傷害。同時,他的眼鏡修復費用高達5900元。

在法庭上,學生與其父親提出答辯,認為老師所求償的金額過高,不符合比例原則。學生的母親則向法院陳述,表示自己學歷低、收入差,且持有身心障礙手冊。她強調,孩子自小由父親單獨監護,她與孩子並無往來,因此無力也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經過審理,基隆地方法院認定學生確實因不滿管教而動手傷人,造成老師受傷與財物損失,賠償責任無庸置疑。然而,法官認為李師所請求的39萬餘元精神慰撫金過高。法院最終裁定,考量雙方年齡、學歷、財力及事發經過等因素,判定精神慰撫金以1萬5000元為宜。

綜合醫療費1250元、眼鏡修復費5900元及精神慰撫金,法院判決學生與其父親須連帶賠償李師共計2萬2150元。此外,自2025年8月16日起至清償日止,需按年利率5%計算利息。至於學生的母親,由於在監護權上屬於「暫時停止狀態」,法院認定其無從監督孩子,因此不須承擔連帶責任。

這起校園暴力事件引發社會各界關注,突顯了校園管教問題的複雜性。教育部門可能需要進一步檢討現行的學生管教辦法,以及如何加強師生間的互動與溝通,以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同時,這也提醒了家長在子女教育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以及家庭教育對於塑造孩子品格的深遠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