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新北市三重區去年5月發生滅門血案,男子張泓毅疑因感情不睦和金錢糾紛,2天內連續殺死妻子、岳母及繼子等3人,將3名死者棄屍在租屋處,再竊取死者現金、存摺、首飾,盜領現金及盜刷信用卡,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今(16)日依2個殺人罪、1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處張男3個死刑,財產犯罪部分則分別判處7月到1年6月不等徒刑。可上訴。
張男是於去年4月30日深夜至5月1日凌晨間,先在主臥室將妻子一手用枕頭壓住面部,一手勒住妻子脖子直到對方窒息而死。隔天5月2日凌晨3時許,張男再潛入睡在次臥室的劉姓岳母房間,用雙手緊勒岳母脖子致死。
5月2日17時許,把繼子陳童抱到房屋主臥室,再以雙手及充電線勒住陳童的脖子,並在陳童的口內塞毛巾,導致陳童窒息死亡。
張男殺死家人後,還竊取岳母所有的身分證件、金融機構帳戶存摺、信用卡、印章及保險箱內的玉製手鐲、玉製項鍊等財物,及妻子的身分證件、金融機構帳戶存摺、提款卡及印章等財物,並將岳母銀行帳戶內15萬元轉帳到妻子帳戶內,再將款項分次領出,用於「包我寶貝交友網」網站購買升級VIP服務。
國民法官法庭認定,張男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條第2款及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家庭暴力之殺人罪(共2罪),以及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條第2款、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以及刑法第271條第1項家庭暴力之成年人故意殺害兒童罪。
國民法官認為,張男利用被害人熟睡之時,以殘忍的手段陸續殺死三人。且在最後殺死陳童時,前後折磨陳童歷時數十分鐘,可謂「虐殺」,被告視人命如草芥,應予嚴譴。且張男自以為是的認為妻子是處於不快樂的環境,竟趁妻子熟睡時將之殺害,又在殺死妻子後,認為會造成這種情境的元凶是岳母,於是又殺死岳母,同時,為了方便逃亡,以殘忍手段殺死稚嫩無辜的繼子。被告這些行為的動機令人不齒。
張男在台大醫院精神鑑定團隊鑑定過程中,被告表示對本案犯行不後悔,更表示「還是會殺死岳母」等語,顯見被告並無悔意,完全無尊重他人生命法益的態度。同時,張男在案發後偵訊中多次供稱還要殺死妻子的姐姐,以及妻子的王姓前男友,鑑定報告也指稱,被告若再有足夠動機,仍有可能影響其再犯;整體的「再犯可能性」為「中」。顯見被告仍極有可能再犯暴力犯罪。
國民法官認為,張男是基於直接故意、出於預謀之連續殺人;亦有對被害人施加明顯不人道、有辱人格、極端凌虐之殘忍手段;被告殘忍殺害妻子暨自我保護能力明顯不足之69歲老年岳母與3歲陳童之情,顯見被告就殺死被害人三人部分,均符合憲法法庭113年度憲判字第8號所稱犯罪情節最嚴重之要件。因此一致決判處張男3個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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