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彰化地方法院審理了一起特殊的詐騙案件,揭露了一個以知名遊戲「寶可夢」角色為代號的詐騙集團。該集團以「超夢」為首,指揮旗下成員進行詐騙活動,其中一名暱稱「妙蛙種子」的鍾姓車手被判處4年有期徒刑。
根據法院判決書,鍾姓男子於去年4月加入這個由三人以上組成的詐騙集團,主要負責擔任「車手」工作。該集團的作案手法是先在網路上刊登投資廣告,吸引潛在受害者。隨後,機房成員會使用各種假帳號,如「李女」、「某營業員」、「劉女」等,透過LINE與受害者聯繫,以話術誘騙他們投資股票。
鍾姓男子的主要工作是面對面與受害者接觸,收取投資款項。為了取信於人,他會假冒某些投資公司的員工,並出示偽造的員工識別證和公司送款回單。他甚至特地刻印偽造印章,用於收據上以增加可信度。
在短短幾天內,鍾姓男子成功向多名受害者詐取共計520萬元。其中包括在彰化縣花壇鄉某超商向鄭姓被害人收取150萬1,100元,以及在永靖鄉一處空地向羅姓被害人分別收取300萬元和70萬元。
每次成功取款後,鍾姓男子會從中抽取3,000元作為個人報酬,其餘款項則依指示放置於指定地點,轉交給集團上游成員。
法院審理時,鍾姓男子對所有犯罪事實坦承不諱。法官認定他犯下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及一般洗錢罪。考慮到現今詐欺犯罪集團參與人數眾多,分工縝密,雖然鍾男並非集團首腦,但其行為已嚴重侵害被害人財產法益,並增加檢警查緝困難,因此判處他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
此外,法院還宣告沒收鍾姓男子的犯罪所得9,000元,以及偽造的識別證、送款回單、印章等犯罪工具。
值得注意的是,兩名被害人向鍾姓男子提出民事求償時,他在法庭上表現出相當囂張的態度。他聲稱:「我沒有辦法賠償這麼多錢,我收到的款項都轉給上手了,也忘記有沒有拿到報酬。」這種態度引起了法庭的關注。
最終,法院在民事判決中裁定,被告應給付原告150萬元,並自民國114年8月9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
這起案件再次凸顯了台灣詐騙問題的嚴重性。每年被詐騙的總金額不斷攀升,已成為一大社會問題。相關單位呼籲民眾提高警惕,謹慎對待來路不明的投資機會,以免落入詐騙集團的陷阱。同時,執法部門也將持續加強打擊此類犯罪行為,以維護社會秩序和公眾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