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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政黨只會「搞大罷免」、「搞爛國家」? 民眾黨團開議端出「優先法案」

發表日期:2025 / 09 / 19

【警政時報 包克明/臺北報導】法院第十一屆第四會期今(19)日開議,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副總召張啓楷、幹事長陳昭姿聯手召開記者會向人民報告民眾黨團各項法案如何落實人權、追求平等、還給人民健康權與真民主。黃國昌並帶頭重砲抨擊執政黨過去沉溺於大罷免與政治鬥爭,直指國家百廢待舉,亟待改革、切莫再延宕政事。

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中)、副總召張啓楷(右)、幹事長陳昭姿(左)聯手召開記者會向人民報告民眾黨團各項法案如何落實人權、追求平等、還給人民健康權與真民主。(記者包克明 攝)
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中)、副總召張啓楷(右)、幹事長陳昭姿(左)聯手召開記者會向人民報告民眾黨團各項法案如何落實人權、追求平等、還給人民健康權與真民主。(記者包克明 攝)

黃國昌表示,過去民進黨團浪費民脂民膏搞大罷免,現在又開始吵要不要換幹部,民進黨過去一年多癱瘓、浪費台灣人寶貴時間,造成重要法案無法排審,民進黨團該向台灣人道歉。

黃國昌批評卓內閣違法濫權,例如《新住民基本法》雖已通過,但保障新住民權益、將組織法制化的《新住民組織法》卻是能拖就拖。(圖/民眾黨團)
黃國昌批評卓內閣違法濫權,例如《新住民基本法》雖已通過,但保障新住民權益、將組織法制化的《新住民組織法》卻是能拖就拖。(圖/民眾黨團)

黃國昌批評卓內閣違法濫權,例如《新住民基本法》雖已通過,但保障新住民權益、將組織法制化的《新住民組織法》卻是能拖就拖;執政黨搞爛國家,在野黨就要撐起國家。

首先,關於司法改革,黃國昌表示,人民清楚表達對民進黨將司法檢調當成追殺政敵工具的怒吼,民進黨把本應獨立公正的司法工具化、鷹犬化,公然展示何謂黨檢媒三位一體「完全不演」,違背大法官在釋字665號明示,羈押應是最後不得已的手段,因此為了捍衛人民基本人身自由與刑事程序基本權,民眾黨團上個會期就已經提出《刑事訴訟法》修正有關羈押事由與要件,以落實憲法所保障基本人權,維護審判程序公正性。

黃國昌指出,從外國立法例、美國聯邦刑事訴訟法、州法可清楚得知,從來沒有就勾串證人或證人的危險就可以構成羈押的事由,這也並非確保審判公正或後續執行所必須的。

黃國昌也舉高等法院林孟皇法官上週針對民進黨議員陳怡君貪污案的羈押裁定為例,林孟皇法官清楚表示:「以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當作羈押事由完全不符合公平審判基本原則,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黃國昌說,在起訴後檢察官本應該完成所有舉證責任,現在卻允許檢察官繼續以有勾串證人之虞當作羈押事由,要法官接棒接棒完成檢察官沒盡到的舉證責任,嚴重破壞公平審判原則,因此民眾黨團必須提出《刑事訴訟法》的修法,防止羈押權遭濫用。

黃國昌痛批民進黨立委、高層忘了過去自己的主張,賴清德總統、蕭美琴副總統、林佳龍部長、鄭麗君副院長等人擔任立委時皆曾提出《刑事訴訟法》修法,刪除有勾串之虞的羈押事由。

黃國昌說,賴清德總統過去擔任立委時更高舉人權旗幟表示,「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此規定提供檢察官無限擴大自由心證空間,並藉機濫權擴權。檢方遲不傳喚其他證人,卻以此為由續押被告亦時有所聞,嚴重違反無罪推定原則,嚴重戕害被告人權,有未審先判、押人取供之嫌」。難道賴總統都忘記了嗎?

黃國昌強調,讓人痛心的是,民眾黨提出修法後,不只綠營側翼,就連號稱代表國家追訴犯罪的檢察官,也跳出來說這個提案禍國殃民,反觀過去民進黨兩度提案時,卻不見這群檢察官出來批評,顯然部分檢察官已自甘墮落成執政黨的圍事,因為看到按照上意辦案的檢察官,如縱放鄭文燦的王俊力、辦高虹安的鄭銘謙,升官圖攤在大家面前,上司這樣升官,底下當然照辦!也因此民眾黨另提出《法官法》修法,要求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必須要有外部專家學者的代表參與。

黃國昌指出,目前法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有外部代表,只有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全都是現有封閉檢察系統,自己決定誰可以升官。

黃國昌說,過去他質詢鄭銘謙該議題,鄭銘謙卻公然說不打算遵守司改國是會議決議,「那就請賴清德出來向全民講清楚,當初花了大筆納稅錢、找了許多學者專家做成的司改國是會議,我民進黨沒有要鳥你們!」。

黃國昌宣示,面對蠻橫惡霸、違法濫權的民進黨,台灣民眾黨會跟人民站在一起,為了台灣法治的長治久安與下一代,民眾黨會持續努力推進必要的改革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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