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琉球籍漁船「漁勝發號」田姓船長明知「海豚科」是經海洋委員會公告列為珍貴稀有之保育類野生動物,竟然在北太平洋海域指揮10名印尼籍船員電擊麻痺獵殺43隻海豚,肢解後作為鯊魚延繩釣之餌料,屏東地檢署偵查後,今(19)日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起訴,6名印尼船員以每人繳交公庫6萬元條緩起訴處分,並通緝在逃的4名印尼船員。
檢方起訴指出,「漁勝發號」,以延繩釣法從事捕撈鯊魚、鮪魚、鬼頭刀等魚類為主要業務,田姓船長明知「海豚科」是經海洋委員會公告列為珍貴稀有之保育類野生動物,「漁勝發號」自今年5月29日起至8月21日的作業航程期間,在北太平洋海域,由田某指揮10名船員先持漁槍標射接近船艏之海豚,再以長柄電魚勾將射中之海豚勾至甲板上。
田某即啟動電閘使長柄電魚勾通電,將海豚電擊麻痺,隨後10名船員持魚刀支解分割成掌心大小之碎塊,存放船艙冰箱內,作為本航次鯊魚延繩釣之餌料,而以此等方式獵得海豚共計43隻,另未使用之海豚餌料與外皮,則於返台前丟棄於外海。
適有加拿大漁業暨海洋部實施空中監控潛在違規時,錄得本案非法獵捕、宰殺海豚之相關影像資料,併同報告書轉送我國農業部漁業署,續經檢察官指揮偵辦,恰逢今年7月間本案漁船返台停泊期間,於是依法拘提田某、涉案之6名船員及搜索本案漁船等處,查悉上情,另涉案4名船員已於其他航程中離船,屏檢也發布通緝。
照片來源:Unsplash 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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