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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釣點從海中打上岸邊衝撞海巡員 金檢訊後5萬交保

發表日期:2025 / 10 / 05
為釣點從海中打上岸邊衝撞海巡員 金檢訊後5萬交保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洪姓男子等2夥人為了搶奪黃魚的「黃金釣點」,從海上就發生衝突,不料,從小金門上了岸直接大打出手,洪男還駕車擦撞到場處理的海巡署安檢人員致腿部擦挫傷,全案移送金門地檢署,檢察官偵訊後,認洪男涉犯刑法妨害公務罪等罪嫌重大,但無羈押之必要,諭知新台幣5萬元交保。

這起釣黃魚衝突事件發生在4日晚間,當時共有2艘漁船各搭載2人出海海釣,雙方為搶奪「黃金釣點」爆發口角,先在海上互相挑釁衝撞,返港後怒火難平,雙方各自找來友人助陣,在碼頭大打出手,其中洪姓犯嫌另又駕車衝撞到岸巡人員,所幸岸巡人員僅腿部擦傷,經送醫後並無大礙。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金馬澎分署表示,4日0時許接獲民眾撥打「118」專線報案,稱其船舶於海上遭洪姓男子駕駛之自用小船衝撞。第九岸巡隊獲報後,隨即由九宮安檢所派員前往羅厝漁港處理,並通報金城分局烈嶼分駐所協助。

金馬澎分署指出,報案人稱其於海上作業期間遭洪男駕駛自用小船以造浪及衝撞等方式挑釁,返回羅厝漁港後,雙方各自邀集友人到場,現場情緒激動並爆發推擠與肢體衝突。第九岸巡隊九宮安檢所人員現場制止衝突時,洪男竟駕駛自用小客車擦撞安檢人員,海巡人員立即將其依現行犯逮捕,並依妨害公務暨傷害罪移送金門地檢署偵辦。所幸受傷人員僅腿部擦挫傷,經送醫後並無大礙。

金檢獲報,隨即由主任檢察官葉子誠、檢察官徐子涵與海巡人員全力偵辦。洪男等被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檢方偵辦,檢察官偵訊後,認洪男涉犯刑法妨害公務罪等罪嫌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諭知新台幣5萬元交保。針對現場參與鬥毆者,後續將由專案小組會同警方持續偵辦。

金檢呼籲,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三人以上,施強暴脅迫者,首謀及下手實施者,依刑法第150條規定,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有攜帶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或是因而致生公眾或交通往來之危險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民眾遇有糾紛,應保持冷靜,循合法途徑處理,以免觸法。

照片來源:海洋委員會海巡署金馬澎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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