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黃子佼非法持有兒少性影像,案件還在開庭,又被爆出今年8月,他開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時,與騎車的六旬婦人發生碰撞,還直接離開現場,涉犯肇事逃逸以及過失傷害罪。
今年8月16日上午7時30分左右,藝人黃子佼駕駛自小客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五谷王南街46巷口時,與同向行駛的60歲林姓婦人騎乘的機車發生碰撞。事故造成林婦人車倒地,導致臉部、右前臂、左手肘及右膝等多處擦傷。
據了解,黃子佼當時曾短暫下車查看現場情況,但並未等待警方到場處理,隨即自行離開現場。林姓婦人在自行就醫後,持驗傷單至警局報案。警方隨後調閱監視器畫面,通知肇事車主到案說明,才發現肇逃嫌犯竟是黃子佼。
警方依照A2事故處理流程進行調查,目前詳細的肇事責任歸屬尚待釐清。然而,由於黃子佼在事故發生後未依規定等候警方到場即逕自離開,已涉及肇事逃逸。警方在替其製作筆錄後,已依《刑法》中的公共危險罪及過失傷害罪等嫌疑,將案件函送新北地方檢察署進行偵辦。
目前,新北地檢署已受理此案,將進行後續的調查和法律程序。黃子佼本人尚未就此事公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