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港大坪頂工區為合法暫置場 高市府澄清未涉非法棄置

發表日期:2025 / 10 / 09

針對民代質疑小港大坪頂地區出現非法棄置瀝青廢棄物,高雄市政府嚴正澄清,指出該處(小港區坪北段437地號)為水利局污水工程承攬廠商依程序租用之合法暫置場,僅用於工程期間堆放開挖土方、瀝青刨除料及管材機具,現場並無外來廢棄物進入,相關使用完全符合土地管制與法規要求。

↑圖說:高雄市政府副秘書長張家興8日率同環保局、都市發展局及水利局前往現場會勘。(圖片來源:高雄市水利局提供)

市府說明,現場為暫時堆置行為,並非整地開發或棄置廢棄物行為,已要求廠商依規補正簡易水土保持計畫。環保局同時要求在暫置期間落實《廢棄物清理法》規範,包括覆蓋堆置物及設置明確標示等措施,並持續派員追蹤改善情形。

↑圖說:高市府澄清小港大坪頂工程物料暫置場使用符合土地管制規定,勿混淆視聽。(圖片來源:高雄市政府提供)

高市府進一步指出,該地屬都市計畫保護區,與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不同。水利局依《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以該地作為污染防治設施工程的臨時堆置空間,屬於合法使用範疇。市府強調,將持續督導廠商遵守環保與安全規定,落實環境管理,確保工程施工過程合法、安全,並不影響周邊居民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