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一名余姓男子長期在基隆火車站南站活動,因不滿站務人員多次勸阻其吸菸行為,今年7月底起連續數日出現脫序行為。事件始於7月14日下午,余男先在售票口叫囂,並試圖進入站長室但未能得逞。當站長上前溫言勸說時,余男竟當眾對站長吐口水羞辱。
隔日上午,余男再次前往售票口,朝站務人員丟擲香菸,並將站內提示牌打落。情況在8月13日上午進一步惡化,余男對站長出言恐嚇,聲稱「我要滅你全家」、「我有病,在台灣殺人是沒有罪」。隨後,他又在車站廣場朝正在表演的音樂團體丟擲白粥及啤酒。
鐵路警察接獲報案後立即趕到現場,當場將余男上銬逮捕。案件移送法辦後,檢察官對余男提起公訴。基隆地方法院近日審結此案,認定余男觸犯強暴侮辱、恐嚇危害及強制等4項罪名,每罪各判處3個月徒刑,合併應執行9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法院判決指出,余男的行為已嚴重影響火車站的正常運作和公共秩序,不僅妨礙台鐵人員執行職務,還威脅到其他旅客的安全。此外,余男的恐嚇行為也造成站務人員心理壓力,影響工作表現。
儘管本案判決已出爐,但全案仍可上訴。此事件也引發社會對公共場所安全管理的關注,呼籲相關單位加強巡邏和監控,以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同時,也提醒民眾在公共場所應遵守規範,互相尊重,共同維護良好的公共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