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發生一起令人震驚的虐童案件。一名莊姓男子因無法忍受剛出生不久的兒子哭鬧,多次對孩子施加暴力,最終導致男嬰死亡。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此案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於死罪,判處莊男10年有期徒刑。
根據調查,莊男與妻子及出生僅10多天的兒子同住在台中市大里區的租屋處。2024年8月,莊男多次因不滿兒子哭鬧而對其施暴。他曾用手指捏男嬰的雙耳,造成受傷。在8月5日、7日和23日,莊男更是以抱起男嬰前後左右大力搖晃的方式虐待孩子,甚至將男嬰放在自己大腿上用力打巴掌3、4下,還將男嬰高拋後接住,前後動手至少10次。
這些暴力行為導致男嬰出現腦出血、雙眼視網膜出血等嚴重傷害。8月25日,莊男夫妻見男嬰睡著,便將他獨自留在家中,二人到鄰居家打電動、聊天。回家後發現兒子臉色蒼白且無心跳,26日半夜才將孩子送醫。雖然經過搶救,男嬰一度恢復呼吸心跳,但最終因頭部遭外力擊打、顱內腦內出血,以及大腦水腫軟化缺氧、急性肺泡肺炎、小膿瘍等併發症,於9月6日不幸死亡。
法院在審理過程中,莊男坦承不諱,其供述與妻子證詞相符,且有男嬰就醫和相驗解剖報告可佐證。法官認為,莊男雖無置兒子於死的積極故意,但其行為與男嬰死亡結果有直接因果關係。
法院特別指出,莊男作為父親,兒子出生未滿一周就因不耐煩而毆打,實在不值得同情。莊男在前兩次警詢時否認傷害男嬰,直到第三次才坦白,態度並不良好。此外,莊男自稱是為了引起妻子注意,希望妻子分擔照顧責任而傷害孩子,顯示其虐童行為帶有洩壓性質,因此不應從輕量刑。
考量到被害男嬰出生不到兩個月就被剝奪生命的嚴重性,以及莊男的家庭狀況等因素,法院最終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於死罪,判處莊男10年有期徒刑。本案可上訴。
這起案件再次引發社會對兒童保護的關注,也提醒人們關注新手父母的育兒壓力和情緒管理問題。相關單位呼籲,若遇到育兒困難,應尋求專業協助,而非以暴力方式對待幼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