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宜蘭某醫院今6月間器官捐贈者因仍裝設葉克膜、尚有心跳,檢察官到場相驗並啟動器捐流程,引發「強摘器官」爭議,衛福部調查後認定事件起因於檢察官對器官捐贈流程理解有誤,醫院並無違法;宜蘭地檢署今(20)日發出新聞稿表示,檢察官乃依法審慎評估,並與醫院持續溝通協調相關事宜,絕非對於衛生福利部有關器官捐贈法規不了解所致。
宜檢表示,檢察官獲報時,即依據《心臟停止死亡後器官捐贈作業參考指引》規定,認定「非病死」案件不符合執行心臟停止後器官捐贈之要件。檢察官乃依法審慎評估,並與醫院持續溝通協調相關事宜,絕非對於衛生福利部有關器官捐贈法規不了解所致。
宜檢強調,尊重醫療專業判斷及捐贈家屬意願,並將持續秉持依法處理、公正審慎與尊重人道之立場,與醫療機構保持密切合作,確保相關程序符合法令規範,兼顧法治精神與人道關懷。
這起器捐爭議是1名21歲男子6月在烏石港附近自撞橋墩,重傷後失去呼吸心跳,昏迷指數3分,瀕臨腦死狀態,靠葉克膜延續生命,家屬在2次家庭會議後同意捐出器官,醫院依程序通知檢察官到場相驗,準備進行「心臟停止死亡後器官捐贈」。
不過,檢察官抵達時發現捐贈者仍未撤除維生設備、心臟仍在跳動,因而暫停相驗,事件曝光後引發輿論關注。
衛福部進行調查後,日前公布調查結果,認定醫院器捐事件並未違法,是因檢察官不了解衛福部器官捐贈的相關法規,目前雙方已溝通完成。對於衛福部調查結果,宜蘭地檢署發出新聞稿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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