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豬瘟疫情在鄰近國家升溫,政府全面強化防疫措施之際,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簡稱海保署)提醒民眾與業者,切勿將廚餘或廢棄物任意棄置入海,以免造成海洋污染並違法受罰。海保署強調,違法棄置最重可處新台幣3,000萬元罰鍰,將與海巡署及地方環保單位加強聯合稽查,決不寬貸。
↑圖說:海洋保育署巡查員偕同環保局、海巡署岸際訪查(圖片來源:海洋保育署提供)
海保署指出,依《海洋污染防治法》第16條規定,污染行為人須自行清除污染物;若違法棄置,依第54條可罰1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若有業者將廚餘集中後非法傾倒入海,依第23條及第51條規定,最高可罰3,000萬元。船舶排放廢水、油污或其他污染物未依法處理者,也可依第52條裁罰3萬元至3,000萬元不等。
海保署說明,廚餘屬有機廢棄物,若任意丟入海洋,不僅會造成水質優養化與惡臭,更可能吸引野生動物覓食、增加疫病傳播風險。為防堵非洲豬瘟疫情及維護海洋生態,呼籲民眾與業者應將廚餘交由合法處理機構或再利用系統,切勿棄置於海洋、港區或河川。
海保署重申,維護海洋環境與防疫安全人人有責,呼籲全民「不丟垃圾、不棄廚餘」,從生活細節落實環保行動,共同守護台灣海洋資源與生態永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