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推動綠能的初衷,是為了減碳、為地球降溫,然而從七股魚塭、屏東山頭,到如今的烏山頭與鳳山水庫,太陽光電的擴張卻像一場無聲的掠奪。浮動式光電板漂浮在水庫上,雖然國外也有案例,但完全未經環評的綠能設置侵門踏戶,連嚴格管制的水源保護區都沒放過,綠能政策之粗糙令人心驚。其實學者專家早就建議,光電板等設置必須納入環評,政府一拖再拖,直到立委踢爆、民怨沸騰,才心不甘情不願地表示將研議環境評估。
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指出,若光電板遭颱風損壞沉入湖底,無法打撈的廢棄物恐污染水源。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常務理事吳麗慧也強調,「所有光電開發案都應該有環評。」但根據資料,從2016年至今,光電案的環評件數竟是零。沒有一件必須審查,沒有一項需要把關。綠能政策一路開綠燈,結果就是環境、生態成了犧牲品。
學界與環團早就建議將光電開發納入環評,行政體系卻遲遲未能付諸行動。直到南部立委紛紛揭發鳳山水庫與烏山頭水庫都遭鯨吞蠶食,行政院長卓榮泰與經濟部長龔明鑫才相繼改口,稱「不能保證安全可先不做」。環境部長彭啓明也才鬆口,表示將研議把浮動光電納入環評。這樣的轉折,絕非突然覺醒,而是當政者因為監督的力量,不得不有所回應。
國民黨立委柯志恩質問卓榮泰,「請問只有台南的水庫不准開發,還是全部水庫都禁止?中央不該消極推給地方。」她點出關鍵的問題,全國國土計畫雖將光電納入空間發展,卻沒有明確的劃設原則與總量管制,地方政府無所適從。政策真空,業者便能大鑽漏洞,將光電板架上山、鋪進湖、覆滿漁塭,用你我的山河大地,大賺政府的綠電補貼。
期間,綠能與權力的糾纏不斷。經濟部綠推中心前副執行長鄭亦麟因貪污收賄遭羈押,他曾是號稱「直達府院」的綠能推手,如今卻讓綠電政策蒙上陰影。外界更質疑,他轉任台智電總經理後,為壓低購電價格以利公司獲利,引發開發商反彈。若消息屬實,這場以環保為名的能源革命,恐怕已變質為權力與資本的角力場。
核電退役,民進黨政府有彌補不完的潔淨能源缺口,能源轉型成了輸不起的重要工程。為了達標,合理的公共治理遭到擱置,綠能發展的奇形怪狀趁隙而入。要讓綠能重回正軌,政府必須明確的劃設原則與總量限制,將所有山坡地、水庫型光電納入環評。資訊透明化,建立公民與學界可查的監督平台,讓能源開發不再是黑箱。
發展綠能是為了讓全人類共享乾淨的環境。當太陽能板未經把關就覆上水庫,倒映的是光,還是貪?唯有讓綠能相關制度更加完善,程序清楚、權責分明,廠商始能安心發展,民眾才會真心支持,環境也才能真正受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