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王鴻薇今日在財政委員會質詢時,針對玉山金併購三商人壽的重訊發布時機提出質疑,要求金管會正視金融併購案資訊揭露標準不一的問題,並給予市場明確交代。
王鴻薇指出,此次玉山金併購案中,中信金在年假前四天即發布重訊,但玉山金與三商人壽卻選擇在年假後的深夜才公告,導致星期一開盤股價暴跌,外資更在兩天內大賣18萬張。她質疑,為何同樣是併購案,中信金提前發布重訊,玉山金卻延後公告,標準究竟為何?
王鴻薇進一步表示,過去星展金、台新金因較早發布併購研究重訊各被罰10萬元,中信金與金城銀行併購案則不了了之,凸顯金管會對重訊發布標準的不明確。她批評,金管會將責任推給交易所處理,並以「尊重專業判斷」為由,給予金控過大的裁量空間,導致資訊透明度不足,散戶投資人成為最大受害者。
王鴻薇強調,外資在年假前連續買超,年假後卻大量賣出,顯示資訊不對稱問題嚴重。她要求金管會必須建立清楚的重訊發布標準,強化金融監理機制,不能讓金控自由心證決定公告時機,確實保障投資人權益,維護市場交易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