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鄰養3猛犬放任追咬住戶!管委會120票通過強制驅離

發表日期:2025 / 10 / 31

新竹科學園區附近一處大型社區發生嚴重養犬糾紛,最終導致住戶遭法院判決強制搬離。陳姓男子自2022年8月起在社區內飼養3隻大型杜賓犬,卻長期違反社區住戶規約及寵物管理辦法,引發其他住戶強烈不滿。

根據社區管理委員會指控,陳男飼養的3隻杜賓犬經常在社區公共區域四處遊蕩,未繫牽繩,隨處大小便,嚴重影響公共環境衛生。更令住戶擔憂的是,這些大型犬隻會在其他住戶經過時追車、追人,造成居住安全隱憂。夜間時分,犬隻還會大聲狂吠,影響社區安寧。

管委會表示,針對陳男違規行為已多次勸導,並依規定開罰達25次,但陳男始終置之不理,未見改善。情況在今年9月更加惡化,其中一隻杜賓犬竟咬傷社區總幹事,但陳男仍堅持繼續飼養,拒絕配合改善。

除了犬隻問題外,管委會另外發現陳男涉嫌竊電行為。陳男在社區內路燈拆除後,擅自於路燈基座鑿出一條暗管,將公共用電線路接到自家花圃邊,再以明管接至其牆壁設置的接線盒內,將電力接進自家房屋使用。管委會已委請專業水電工程人員到場查看確認此竊電事實。

面對管委會的指控,陳男辯稱其飼養的狗隻還需要社會化訓練,約需18個月才會穩定,看到陌生人會吠叫屬於正常現象。他認為管委會是雞蛋裡挑骨頭,不斷舊事重提。

由於溝通無效,社區於2024年1月召開住戶大會,以違反法令及規約情節重大為由,要求陳男搬離社區。投票結果顯示,122人參與投票,其中120票贊成對陳男提出強制遷離訴訟,僅2票反對,顯示絕大多數住戶支持此決議。

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根據管委會提出的違規資料,陳男飼養的犬隻確實在社區各處多次排泄,放任其遊蕩未繫牽繩,審理期間又發生咬傷他人情事,已數次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4項及該社區之寵物管理辦法。

法院最終判決陳男必須搬離社區,並須賠償管委會共3萬9525元。賠償金額包括違反社區規定25次的罰款2萬5千元,以及近8年來的竊電費用1萬4525元。此判決仍可上訴。

這起案件凸顯社區共同生活的重要性,飼養寵物應遵守相關規範,尊重其他住戶權益。法院的判決也為類似社區糾紛提供明確的法律依據,維護多數住戶的居住品質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