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手法推陳出新,民眾遭受詐騙後急於挽回損失的心理,往往成為詐騙集團二度行騙的突破口。刑事警察局日前接獲一起典型的二次詐騙案件,受害者為南投縣一名25歲顏姓男子,在短短數月內接連兩次落入詐騙陷阱,總計損失新臺幣12萬5千元。
根據刑事局調查,整起案件始於今年4月28日。顏男透過通訊軟體LINE認識一名自稱「陳錦蓉」的女子。該女子採取感情攻勢,以交往結婚為前提接近顏男,期間經常噓寒問暖,逐步建立信任關係。在雙方聊天過程中,話題觸及時下詐騙議題,顏男坦承自己過去曾有遭詐騙匯款的經歷。
陳姓女子聽聞後,立即聲稱自己也有類似經驗,但幸運的是透過一位與台灣高層官員關係良好的「叔叔」協助,成功追回被騙款項。她主動提出願意介紹這位「叔叔」給顏男認識,協助處理先前的詐騙損失。顏男在感情因素影響下,對陳女的說詞深信不疑。
隨後,顏男按照陳女指示,加入這位所謂「叔叔」的LINE帳號。對方一開始便展現專業形象,聲稱已經查明顏男先前遭詐騙款項的資金流向,並保證只要支付相關處理費用,就能協助追回全部損失。這種看似合理的說詞,讓原本就急於挽回損失的顏男完全卸下心防。
從9月29日開始,顏男按照對方要求,透過網路銀行進行多筆轉帳。每次匯款時,對方都會給予看似合理的說明,例如需要支付調查費、手續費或是保證金等名目。在短時間內,顏男陸續匯出總計12萬5千元至指定帳戶。
詐騙集團的手法並未就此停止。在收取款項後,這位「叔叔」進一步要求顏男寄出個人提款卡,聲稱需要透過特殊管道操作,在扣除必要手續費後,會將追回的款項直接存入顏男帳戶。顏男此時已完全陷入對方精心設計的騙局中,毫不猶豫地將手中5張金融卡及信用卡全數寄出。
直到銀行通知顏男其帳戶已遭列為警示帳戶,無法正常使用時,他才驚覺事態嚴重。經過冷靜思考後,顏男終於意識到自己再度成為詐騙受害者,隨即向警方報案求助。
刑事局分析指出,這起案件呈現詐騙集團慣用的多重手法。首先利用感情因素降低被害人戒心,再針對被害人曾經受騙的弱點,以協助追回損失為誘餌進行二次詐騙。詐騙集團深諳被害人心理,知道曾經受騙者往往急於挽回損失,因此更容易相信「有門路」、「有關係」等說詞。
警方特別提醒,正規的司法程序絕不會要求民眾私下匯款或提供金融卡。任何聲稱可以透過特殊管道追回詐騙款項的說法,都應該提高警覺。若不幸遭遇詐騙,應保持冷靜,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諮詢,並透過正式司法管道提起刑事或民事告訴。
此外,警方強調,詐騙集團經常利用社群軟體進行詐騙,民眾在網路交友時應格外謹慎。對於素未謀面的網友,不應輕易透露個人財務狀況或過往受騙經歷,避免成為詐騙集團鎖定的目標。金融卡片屬於重要個人物品,絕對不可隨意交付他人使用,以免帳戶遭到不法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