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有多次家暴前科且遭法院判刑確定的楊姓男子,日前又不顧保護令,到被害人等居所外,以腳瘋狂猛踹前、後大門數次,致門鎖毀損不堪使用,金門地檢署指揮警方將楊男拘提到案,並向金門地院聲請羈押獲准。
檢方表示,楊姓男子自113年起,即因家庭暴力案件,數次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確定,並執行完畢。竟又於今年9月17日,明知依照民事通常保護令不得對被害人等實施身體、精神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不得直接或間接對被害人為騷擾之聯絡行為,竟又違反上開保護令,至被害人等居所外,以腳瘋狂猛踹前、後大門數次,致門鎖毀損不堪使用,而為違反保護令之犯行。
檢察官日前又受理警方移送楊男涉犯家庭暴力防治法案件,因楊男有多次因家庭暴力防治法案件遭法院判刑確定紀錄,認有反覆實施違反保護令罪之虞,旋即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9條第2項簽發拘票指揮承辦員警對逕行拘提楊男到案,並於10月31日向福建金門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金檢表示,為落實家庭暴力防治法立法精神,對於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犯家庭暴力罪或違反保護令罪嫌疑重大,且有繼續侵害家庭成員生命、身體或自由之危險,本署檢察官將依法全力偵辦,避免被害人繼續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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