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發生一起格鬥教練性侵女學員的案件。根據法院判決書內容顯示,化名阿力的格鬥教練,原本負責教導女學員小美格鬥技巧,卻在教學過程中對學員產生愛慕之情。
阿力對小美展開追求攻勢,然而最終未能獲得對方的青睞,求愛以失敗告終。面對感情挫折,阿力並未選擇放手,反而心生不甘,開始策劃報復行動。
2023年2月某日深夜,阿力以「有要事須在隱私處所相談」為由,將小美約出見面。當小美赴約後,阿力隨即露出真面目,不顧對方的反對與抗拒,強行將她拉進旅館房間內。在旅館房間裡,阿力對小美實施性侵,最終得逞。
這起性侵案件發生後,阿力的行為並未就此收斂。事發後約10天,阿力直接前往小美的住所,當面對她說出多項恐嚇言語。根據法院紀錄,阿力曾說「我恨不得殺了妳」、「要拉妳一起去跳樓」、「拉妳去撞捷運」等充滿威脅性的話語。
除了當面恐嚇外,阿力還透過通訊軟體持續騷擾小美。他多次傳送恐嚇訊息,其中包括「妳這輩子別想離開我」等要脅內容,企圖控制小美的人身自由,讓她活在恐懼陰影之中。
面對阿力接二連三的恐嚇威脅,小美的日常生活完全被打亂,精神壓力達到臨界點。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小美終於鼓起勇氣向警方報案,尋求法律保護。
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展開調查,將阿力移送法辦。在司法程序中,阿力對於小美指控的所有犯行全數坦承不諱,包括強制性交以及多次恐嚇等罪行。
新北地方法院法官在審理本案後,認定阿力的行為已構成強制性交罪以及2項恐嚇危害安全罪。法官考量案情的嚴重性,以及對被害人造成的身心創傷,最終做出判決。
根據判決結果,阿力因強制性交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另外2項恐嚇危害安全罪則分別判處2個月有期徒刑。這項判決凸顯司法對於性侵及恐嚇犯罪的零容忍態度。
這起案件再次提醒社會大眾,師生之間應保持適當的界線。教練與學員的關係建立在專業教學基礎上,任何逾越分際的行為都可能觸犯法律。同時,面對騷擾或威脅時,受害者應勇於尋求協助,透過正當管道保護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