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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台電215億標案爆爭議2-2】台電回應:不允許具有中國籍的人士進入關鍵基礎設施

發表日期:2025 / 11 / 10
【獨家/台電215億標案爆爭議2-2】台電回應:不允許具有中國籍的人士進入關鍵基礎設施

CNEWS匯流新聞網編輯部/報導

台電辦理「核一、核二廠用過核子燃料室內乾式貯存設備」採購案,金額約新台幣215億元,共計兩家外商NAC International Inc.與Holtec International有意爭取。《CNEWS匯流新聞網》接獲爆料,並於今(10)日報導「【獨家/台電215億標案爆爭議2-1】核一、核二廢料貯存設備招標遭控程序不公及國安疑慮 」。對此,台電回應一切合法合規,對廠商並無差別待遇,亦無違反採購法。

對於各項指控,台電今(10)日表示,台電依遵循採購法要求,對所有投標廠商採取公平對待,並無指控有差別待遇的情事發生。本案台電是於同日同步以正式公函通知2家投標廠商審標結果,並無審查完成時間相差兩個半月的情事,相關指控不符事實。

台電指出,依據採購法第84條明文規定,「廠商提出異議或申訴者,招標機關評估其事由,認其異議或申訴有理由者,應自行撤銷、變更原處理結果,或暫停採購程序之進行。」本公司於收到NAC對第2次開標結果的異議函,經公司內相關部門重新檢視,認定廠家異議理由並不合理,並立即發函通知NAC審議結果,同期間仍有其他廠商在工程會提出申訴,本公司亦採取相同流程,檢視後認定其申訴理由並不合理,繼續辦理採購程序,並無差別待遇。

台電說,台電在辦理採購案時皆要求承辦人員及協助的顧問公司皆需負保密責任,並簽立切結書,審標期間,所有文件一律存放在公司內,每日下班前上鎖,防止不相關人員可以接觸到廠商投標文件。於接獲可能有資料外洩時,即啟動內部調查,並未發現此事,同時再次要求相關人員重新簽署保密切結。

台電強調,台電於採購規範已要求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或在臺陸資廠商不得參與投標,爆料指出Holtec為含陸資廠商,本公司查對經濟部投資審議司提供的來臺陸資名錄,並未發現Holtec及其台灣分公司名列其中。另有關Holtec專案負責人具有中國籍背景,經查該員為美國籍,並持有相關證明單一國籍文件。本案涉及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內之工程,台電嚴格把關不允許具有中國籍的人士進入關鍵基礎設施。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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