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環保局接獲民眾通報後,於去年8月14日會同保七總隊與南區管理中心人員前往梓官區赤崁新段海岸查察,當場查獲楊姓司機在土地管理人郭姓男子同意下,違法傾倒營建混合廢棄物。環保局除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將行為人移送法辦外,並當場扣留犯案車輛,展現執法決心。
↑圖說:現場傾倒棄置營建混合物(圖片來源:高雄市環保局提供)
環保局指出,楊姓司機承攬民宅拆除工程,郭姓管理人為防止海岸邊坡侵蝕,主動索要拆除廢料作為回填使用,未料其中夾雜水泥塊、磚塊、鋼筋與廢石膏板等廢棄物。該行為不僅違反《廢清法》第36條規定,將面臨6,000元至300萬元罰鍰,亦涉刑責。案件已於去年9月13日移送橋頭地檢署,並於今年6月23日正式起訴,後續環保局依同法第71條命令限期清除,維護環境正義。
↑圖說:環保局會同保七、南區管理中心現場稽查,當場扣留偷倒車輛。(圖片來源:高雄市環保局提供)
環保局強調,非法棄置行為破壞環境生態,絕不容忍,將持續配合檢警嚴辦到底。呼籲民眾與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一旦查獲必依法重罰。若發現疑似污染行為,市民可撥打1999或07-7317600公害陳情專線通報,環保局將立即派員查處,守護高雄的環境與市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