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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免費供餐 惹惱36歲男竟涉嫌砸毀餐盤傷4人

發表日期:2025 / 11 / 13
拒絕免費供餐 惹惱36歲男竟涉嫌砸毀餐盤傷4人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1名36歲楊姓男子,昨(11)天晚間11時15分左右,在台中市東區東英路與十甲路口附近,進入1 家深夜小吃店,開口向店員要求免費吃餐。第三警分局表示,楊男被林姓店員拒絕後,竟突然情緒失控,先以沒有同理心等言語騷擾店家,在另1名用餐的曾姓顧客勸阻時,拿起裝滿食物的餐盤就砸或丟向曾姓顧客。除造成店家約5萬元的損失,過程中也包括店員與顧客共4人受傷。員警已將楊男逮捕送辦。

第三警分局表示,昨晚獲報有人在小吃店鬧事,員警到場發現1名楊姓男子,因腹中飢餓,進入店家詢問林姓店員否可以讓他免費用餐。沒想到林姓女店員拒絕後,楊男開始不斷以言語,例如沒有同理心等騷擾店家。而一旁用餐的32歲曾姓男子,上前勸阻後,楊男仍情緒激動,竟拿起店家食物就丟向曾姓男子,雙方因此爆發肢體衝突,還一度追逐至店外。

警方表示,楊男再度返回店家後,開始破壞店內設備,將裝滿食物的餐盤,掃落下地,或拿起餐盤亂丟,店家事後初步估計損失約5萬元。最後另1名鍾姓男子及其他路人,一起控制楊男行動,避免他再有其他施暴行為,並立即通報員警到場協助。

第三警分局表示,員警獲報後 4分鐘內立即趕到現場,由於楊男言詞反覆,疑似有精神狀況問題,但他未提供相關就醫證明。全案訊後仍依傷害罪、毀損罪、妨害自由、妨害名譽罪等,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員警也會加強夜間巡邏,避免其他滋事情形。

警方提醒,發現有人情緒失控、滋事鬧場,務必保持安全距離,避免正面衝突,並立即撥打 110 通報,由員警到場處置;另外針對暴力行為,均依法律嚴辦,絕不寬貸。也呼籲民眾要理性溝通、尊重他人,切勿因一時衝動,而觸犯刑責,得不償失。

照片來源:台中市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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