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桃園一名李姓男子,17年前因不滿交往的歐姓人妻女友與他分手,下狠手殺死歐女,被判刑18年6月,入監服刑10年後假釋出獄,竟於10日上午涉嫌再勒斃周姓前女友,桃園地檢署認李男涉犯重罪,有逃亡反覆實施犯罪之虞,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獲准。
桃檢表示,10日下午接獲桃園市警平鎮分局通報李姓被告(男、民國65年次)殺人案件,即指派外勤檢察官偵辦,經檢察官指揮鑑識小組現場勘查蒐證及率同法醫前往相驗,並訊問李姓被告及相關證人後,認李姓被告因感情因素不滿其前女友即周姓被害人,於10日上午6時30分許,至被害人桃園市平鎮區住處前,以勒頸方式殺害被害人,而涉有殺人罪嫌,罪嫌重大,有逃亡、滅證及反覆實施犯罪之虞,於11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李男於97年間因犯殺人案件,經法院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8年6月確定,並於98年6月9日入監執行,嗣於108年12月6日假釋出監,並付保護管束,保護管束期間為108年12月6日至114年9月5日,並於114年9月5日保護管束期滿,竟不知悔悟再犯本案。
桃檢指出,獲悉本案後即刻通知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桃園分會,提供家屬關懷保護服務,相伴家屬面對傷痛,本案進入審理程序後,亦將持續協助陪伴,落實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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