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出軌讓渡公司給妻!老闆簽500萬本票想反悔

發表日期:2025 / 11 / 13

高雄市發生一起裝潢公司老闆外遇糾紛案件。根據法院判決內容顯示,黃姓裝潢公司負責人於2022年間與鍾姓女子發生婚外情,兩人在咖啡廳約會並手牽手逛街,隨後更前往汽車旅館開房間。黃妻掌握相關證據後與丈夫攤牌對質。

為安撫妻子情緒,黃男於2022年8月間簽立500萬元本票,並同意將裝潢公司經營權讓渡給妻子。公司讓渡作業於同年7月完成登記。

然而在簽署協議後不到一個月,同年9月間,黃妻派遣徵信社人員跟監,再度發現丈夫與鍾女幽會。兩人不僅相約喝咖啡,還多次進出摩鐵開房間。黃妻當場活逮兩人後,憤而提告侵害配偶權,向黃男及鍾女求償100萬元。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期間,黃男未到庭為自己辯護,鍾女雖坦承部分行為,但否認侵害黃妻配偶權益。法官綜合相關事證後,判決黃男及鍾女應連帶賠償20萬元,全案確定後兩人已給付賠償金完畢。

給付賠償金後,黃男認為既然已經賠償20萬元,先前簽立的500萬元本票及公司讓渡協議應不算數,遂向法院提告請求撤銷500萬元本票債權。

高雄簡易庭審理時,法官查明黃男簽立本票及讓渡書的時間為2022年8月間,而黃妻提告侵害配偶權的時間則為2022年9月間。法官認定兩者之間並無因果關係,判決黃男敗訴,當初與妻子簽訂的協議仍然有效。

黃男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二審法官審理後認為,一審判決認事用法並無違誤,維持原判,判決黃男敗訴,必須履行500萬元本票債權。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