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江子翠隨機傷人!阿伯揮棍「打女路人又襲警」

發表日期:2025 / 11 / 19

日前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二段發生一起隨機攻擊事件。黎姓女子與友人行經江子翠捷運站附近路口時,突然遭到71歲江姓男子以鐵棍擊中右手臂,造成瘀青挫傷。黎女受驚之餘立即報警,她回憶當時情況仍心有餘悸,表示這樣的隨機攻擊令人感到恐懼,擔心走在路上隨時可能遭受攻擊。

海山警分局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出葉姓員警等4名警力前往現場處理。警方在案發點周邊展開搜尋,約20分鐘後在距離700公尺處找到江男。警方密錄器畫面顯示,江男在人行道上不斷揮舞鐵棒,情緒激動地對著員警叫囂,甚至嗆聲「不要過來,我揍下去」。

面對警方多次喝令,江男不僅拒絕配合,更在員警逼近時朝警方揮擊。過程中,葉姓員警頭部遭鐵棍擊中造成鈍傷,左手腕也受到挫傷。在多次警告無效後,警方使用強制力,最終以優勢警力將江男壓制上銬,依現行犯逮捕。

江男落網後供詞反覆,初始辯稱是因黎女「口出惡言」才動手攻擊。然而在庭訊期間,他改口表示自己只是拿著鐵棍,並未攻擊任何人,反而指控遭到黎女追打。江男更聲稱是因為警方衝向他的方向,導致他跌倒後被壓制。

新北地院法官調閱相關監視器畫面、警方密錄器影像,並採納黎女等相關人員證詞後,認定江男說詞前後矛盾且不可採信。法官確認江男確實先隨機攻擊路過的黎女,隨後又攻擊到場處理的葉姓員警。

法院判決指出,考量江男使用的是危險性相對較低的鈍器,且兩名被害人傷勢均屬輕微,依傷害罪判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另外,江男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攜帶兇器犯妨害公務執行罪部分,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同樣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