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30歲曾姓男11日佯稱到輔大醫院看診,進入診間後掏出美工刀,攻擊泌尿科名醫江漢聲,造成江的右手腕刺傷及左腹部輕微擦傷,新北地檢署今(19)日偵查終結,曾男被依殺人未遂、違反醫療法等罪嫌起訴,檢察官並建請法院從重量處被告有期徒刑7年,以資懲儆。
這起襲擊醫師案發在11日下午2時30分許,曾男前往輔大醫院掛號,等待叫號進入泌尿科診間後,掏出預藏的美工刀朝醫師江漢聲行刺,並在過程中高喊「我不是來看診的,我是來殺你的」造成江的右手腕刺傷及左腹部輕微擦傷,曾嫌則當場遭保全壓制。
檢方起訴指出,曾男因不滿江漢聲另案為法院判決無罪確定,先於今年10月底某日,在臉書預先寫下「本人必須預先聲明,基於下述之理由,無對江漢聲殺人之主觀犯意 」等內容,並以不詳APP軟體設定在11月11日17時發布該些內容,以為其日後遭捕時開脫。
曾男再於11月11日14時26分許,佯以掛號病患身分,進入輔大醫院診間,趁江漢聲為其診察完畢正在洗手而背對曾男之際,持預藏之美工刀,朝江漢聲下半身揮砍;見江漢聲轉身徒手抵抗,曾男仍不停止,持續持刀往江漢聲身體不確定部位揮砍。
江漢聲於抵抗過程趁隙逃離診間時,曾男又將手中美工刀朝江漢聲擲去,而以此方式妨害江漢聲執行醫療業務。幸江漢聲於過程中閃避得宜與即時逃離,及未遭美工刀擲中,雖受有右腕6公分撕裂傷、左前臂淺裂傷、左手左腹壁擦挫傷等傷害,但未致生死亡之結果。
檢方認定曾男所為涉犯刑法之殺人未遂、醫療法之對於醫事人員以強暴妨害其執行醫療業務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檢察官並認為,曾男因不滿告訴人另案受無罪判決確定,不思依法定程序為相關救濟,反以持刀攻擊告訴人方式實現其所認知之「正義」,絲毫不尊重法院確定判決之尊崇性,破壞法秩序甚鉅。
又被告利用告訴人於診間問診,視病如親,對病患全無防備之際,持刀自告訴人背後襲擊、揮砍,手段惡劣,除造成告訴人心理驚恐、受創外,亦將造成日後醫師問診時,尚須提防病患是否會突然莫名攻擊,嚴重破壞醫病間之信賴關係。故被告行為對社會法秩序及醫病關係之危害至為重大,所為應予嚴厲非難等情,請從重量處被告有期徒刑7年,以資懲儆。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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