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徐煜勝/高雄報導】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第三隊日前偵辦一起「假檢警」詐欺案件時,循線分析可疑洗錢金流交易,意外揪出第三方支付淪為不法集團金流管道的重大犯罪模式。警方發現,部分第三方支付公司涉嫌與詐欺集團及博弈公司勾結,利用可申請「虛擬帳號」代收代付的特性,協助收取詐欺贓款與賭博資金,並從中抽取0.3%至0.5%不等手續費,不法金流規模驚人。

警方調查指出,自民國112年1月至113年8月,短短不到兩年期間,該金流體系經手賭資至少新臺幣80億元,初估不法獲利高達3,000萬元,已嚴重破壞金融秩序。

專案小組進一步追查發現,「國○科技有限公司」為合法登記之第三方支付業者,卻疑似淪為不法集團的金流後盾。為掩護非法行為,鄧姓男子另行設立科技公司,並與國○科技有限公司簽立金流服務契約,成為其「特約商店」。該公司藉由國○科技有限公司,取得銀行及超商代碼業者派發的虛擬帳號或繳費代碼,再轉交給詐欺被害人及線上賭客入金使用,表面上偽裝為購買遊戲點數等合法交易,實際上卻是詐欺與賭博金流的中繼站,企圖隱匿犯罪所得。

全案歷經數月蒐證,專案小組見時機成熟,分別於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及臺中市同步展開三波查緝行動,共查獲謝姓等19名犯嫌,並查扣新臺幣1,872萬餘元現金,以及筆電、手機等相關證物。警方依違反《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以及《刑法》加重詐欺、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等罪嫌,將全案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其中,國○科技有限公司謝姓負責人及特約公司鄧姓負責人,均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刑事局也再次呼籲,任何涉及第三方支付服務的業者,務必依法申請並確實配合金融監理制度,切勿心存僥倖,淪為犯罪金流幫兇。警方同時提醒民眾,網路上所謂「高獲利投資」、「穩賺不賠」話術多為詐騙,凡是要求將款項匯入不明虛擬帳號者,幾可確定為詐騙行為。
刑事局強調,我國目前並無任何「合法博弈」業者,不論實體或線上賭博皆屬違法行為;所謂「線上娛樂城」若涉及以金錢下注、兌換現金或具賭博性質之遊戲,依法同樣構成賭博罪,呼籲民眾勿因貪念誤觸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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