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男子宿世新與蔡姓女子曾是情侶,分手多年後再取得聯繫,已婚的蔡女仍與宿發展婚外情,宿世新不滿交往逾一年的蔡提分手,去年11月在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當街持刀猛刺蔡女致死,士林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士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今(19)日判宿世新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士院判決指出,宿世新前因不滿蔡姓死者要求分手,於113年11月25日上午,前往死者位於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工作地點,至樓下騎樓旁之花圃處交談,不料發生爭執後,被告竟趁死者起身時,自褲子口袋取出彈簧刀,將死者推往騎樓牆壁後,接連正面刺了數刀,其中一刀位於右乳房上緣,刺中右心房。
另有一刀位於上腹稍左處,刺穿肝臟左葉,此時死者勉強重新站立離開牆壁,被告卻再次將死者推倒在花圃處,從後面刺了數刀,其中一刀位於中背部偏右處,進入右胸腔,右下肺葉有刺傷痕跡。
一刀則位於左下背部處,刺穿左腎,傷及第二節腰椎左側,致死者無法起身,雖馬上送往醫院急救,仍於同日晚間,因前述多處銳器傷(合計19道)造成大量內與外出血,導致出血性休克死亡。
國民法官法庭認為,檢視相關證據後,認為被告持具高殺傷力之兇器,執意對死者猛烈、兇殘攻擊,被告上開行為,確係出於對死者之殺人故意,成立刑法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罪,並於考量刑法第57條各款之量刑因子後,量處被告無期徒刑,及宣告褫奪公權終身、沒收扣案之彈簧刀。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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