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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劾案明年5/19立院表決 將邀被彈劾人賴總統列席說明

發表日期:2025 / 12 / 26

【記者王志成/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卓榮泰宣布不副署財劃法後,藍白立委決定對總統賴清德啟動彈劾案程序,並分別提案。立法院會(二十六)日開會,經表決,藍白挾人數優勢通過,除在民國一一五年五月十九日於立法院會進行彈劾案記名投票表決,另,會在審查會時,邀請被彈劾人賴總統列席說明。

賴總統啟動彈劾案程序。國民黨立委傅崐萁等六十人、台灣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等五十九人隨後分別對賴總統提出彈劾案。立法院程序委員會二十三日開會時,將總統彈劾案排入二十六日院會報告事項議程,列為報告事項第二案、第三案。

立法院會今天開會,傅崐萁登記發言表示,賴總統就職以來,沒收國家的民主與憲政,踐踏憲法,因此他們才提出彈劾案;黃國昌說,賴總統侵犯憲政秩序,就該透過彈劾程序來追究其責任,彰顯國會在民主憲政下的價值。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說,呼籲在野黨不要做出違法、違憲的決定;吳思瑤指出,這樣的彈劾根本是政治鬥爭也是空包彈,席次加起來不到2/3,彈劾案不會通過,但為何要這樣做,就是為了羞辱賴總統,「我們要審預算,不要搞彈劾」。

表決階段,針對傅崐萁、黃國昌所提復議案,民進黨立委反對。但藍白以人數優勢,因此復議案通過,報告事項另作決定。根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對總統、副總統提彈劾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1/2提議、2/3以上決議,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進入憲法法庭審理,經大法官現有總額2/3以上同意後,彈劾案成立,被彈劾人即解職。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也規定,彈劾總統或副總統,須經全體立法委員1/2以上提議,以書面詳列彈劾事由,交由程序委員會編列議程提報院會,並不經討論,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全院委員會審查時,得由立法院邀請被彈劾人列席說明。

原始新聞來源 彈劾案明年5/19立院表決 將邀被彈劾人賴總統列席說明 臺灣郵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