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憲政成為政治語言的操弄對象 制度如何凝聚共識

發表日期:2025 / 12 / 26

近期台灣在憲政層面出現數起爭議與討論焦點,牽動憲政結構、權力分配以及制度信任。從憲法法庭與立法院修法程序的爭議,行政院是否執行三讀通過的法案,到總統賴清德批評立法院沒有審完預算就沒資格談憲政。乍看之下,爭論的表面看似是政黨對立,但若拉遠一點看,這些並不只是單一政策攻防或修法爭議,而是近來的憲政爭議已逐漸累積成對制度理解的拉扯。

憲政是一套立於文字與法規之上的制度設計,以保障人民權利、規範國家公權力行使的憲法為根本基礎;其邏輯假設政治衝突必然會發生,因此預先設計程序與出口,並要求依法行政、依法制衡,所有法律的規範與國家行為的行使,都不可以違背憲法精神。然而,當令人憂慮的是,台灣的憲政所依賴的制度邏輯,是否正被政治動員與口號一刀刀凌遲?

民主進步黨於去年八月六日在臉書的粉絲頁,即以總統身為憲政守護者,對國家負責、維護人民權利,是責無旁貸地使命為題發文,在社群媒體揭開一波以憲政為中心的政治宣傳與攻防。然而,從總統就職時宣示之「余謹以至誠,向全國人民宣示,余必遵守憲法,盡忠職務,增進人民福利,保衛國家,無負國民託付。如違誓言,願受國家嚴厲之制裁,謹誓。」的誓辭內容來看,其重點在於總統必須遵守憲法,須以維持憲法秩序為界線使用權力。憲政精神應是靠制度相互制衡,絕非靠一人守護,總統一職對憲政制度雖負有高度責任,亦不能以此凌駕立法權或司法權。

以憲法法庭相關爭議為例,立法權與司法權的界線成為公共討論焦點,讓大法官的中立性與超越性受到質疑,立法院在修法時引發的程序正義同樣引起爭議;兩者交錯之下,究竟制度上應該如何分工運作沒有得到解決,反倒讓「誰能代表民意」成為政治對抗的核心。

同樣的張力,也出現在財劃法跟年金修法爭議上。政院對財劃法採取不副署,形式上雖是憲政體制容許的手段,但其高度爭議性並不在於是否合法,而是在於是否恰當。當我們看到一項尚有協商空間的結構性財政法律,一步步被推向憲政對抗層級,沒有看到依循制度設計解決問題的行政機制,反而創造出了新的責任真空。接著,政院對年改相關法案採取副署但不執行的做法,並提出釋憲申請,從憲政角度看來,雖是保留救濟空間的既有機制,但在衝突一步步被推高的政治語境中,也可能被解讀為政治對抗的延伸,而非制度防線的最後手段。在這樣的背景下,總統賴清德又批評立法院年底前如未如期完成預算實質審查,不宜空談憲政,再次用政治語言抹煞了制度的中立性。

憲政從來不應該是用來裁定政治立場的工具,而是用來管理分歧的規則。如果當每一次的制度摩擦,都被迅速升高為毫無節制的政治動員,那麼原本根據制度設計提供的緩衝與修復功能,就會被無限耗損。

真正成熟的民主,不在於誰佔上風,而在於當衝突發生時,各方是否仍願回到程序、接受時間、承認限制。當行政與立法意見歧見過大,正確的民主途徑應是回到制度本身。因此,如何讓制度成為共識而非爭議,對負責任的政治人物而言應是靈魂拷問,他們不是只求擊倒對手,而是要真正解決問題。

台灣不缺制度設計,也有活躍的市民社會,真正稀缺的,是讓制度運作得下去的耐心與節制。如果憲政只剩下被引用、被動員、被操弄,而不再是被遵循、被珍重,那麼無論是哪一方短期得分,終將以犧牲得之不易的民主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