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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通過「選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原住民立委比照區域立委出缺即補選

發表日期:2025 / 12 / 26

【警政時報 包克明/臺北報導】立法院會今(26)日三讀修正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明定原住民選區立法委員因死亡、辭職或遭判決當選無效等情形出缺時,將比照一般區域立委規定,只要所遺任期超過一年,即可辦理補選,刪除現行須待缺額達應選名額一定比例才能補選的限制。

立法院審查國民黨與民眾黨聯手提出的選罷法修正案,再度上演朝野對決。(圖/國會頻道)
立法院審查國民黨與民眾黨聯手提出的選罷法修正案,再度上演朝野對決。(圖/國會頻道)

參與連署提案的國民黨平地原住民立委黃仁表示,現行選罷法原住民立委必須在同一選區缺額達二分之以上才能進行補選,此次修法刪除必須「缺額達二分之一」才能補選的限制,讓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保障原住民參政權的立法意旨獲得更明確具體的落實。

黃仁表示,此次在葉黨版修法刪除必須「缺額達二分之一」才能補選的限制,讓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保障原住民參政權的立法意旨獲得更明確具體的落實。(圖/記者包克明 翻攝)
黃仁表示,此次在葉黨版修法刪除必須「缺額達二分之一」才能補選的限制,讓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保障原住民參政權的立法意旨獲得更明確具體的落實。(圖/記者包克明 翻攝)

依據現行制度規定,原住民選區立委必須在同一選區缺額達應選名額二分之一以上,才能啟動補選機制,與一般區域立委「出缺即補選」的規定明顯不同。此次修法,立法委員許宇甄等認為有違平等原則與原住民族參政權保障意旨,因此提案經表決完成修正。

立法院院會逐條表決選罷法修正案。(圖/國會頻道)
立法院院會逐條表決選罷法修正案。(圖/國會頻道)

三讀通過條文明定,原住民立委若於就職前死亡或遭判決當選無效確定,得依法辦理補選;若於就職後死亡、辭職或當選無效確定,且所遺任期超過一年者,即可辦理補選,不再受缺額比例限制。

立院院長韓國瑜宣布三讀通過「選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圖/國會頻道)
立院院長韓國瑜宣布三讀通過「選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圖/國會頻道)

此外,為保障原住民秘密投票權與投票便利性,條文也規定,選舉委員會得單獨設置原住民投票所,或於區域選舉投票所內辦理各類公職人員選舉投票,不再受限於須在戶籍地投票。

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也指出,一般區域立委出缺即可補選,原住民立委卻須等到缺額達兩席,屬於制度性歧視。此次修法是讓原住民選區立委回歸與一般選區相同的民主標準,矯正長期不公平現象。

民眾黨立委麥玉珍則表示,民眾黨支持補選制度一致化,讓法律回歸公平與憲法本意。她指出,差別補選門檻削弱原住民代表性,此次修法有助於強化民主正當性,使制度更加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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