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佳華偷拍女設計師裙底判刑半年!下週五刑滿出獄

發表日期:2025 / 12 / 30

根據法院判決,案件發生於民國112年9月8日晚間7時52分,鄧佳華在桃園八德一間髮廊內,持手機偷拍女設計師裙底影像。被害人當場察覺異狀,隨即要求鄧男刪除影像並報警處理。

警方獲報後立即到場,將鄧佳華帶回偵辦。監視器畫面清楚拍下整個犯行過程,鄧男在應訊時坦承偷拍行為,遭警方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移送桃園地檢署起訴。

檢察官在偵辦過程中發現,鄧佳華事後與網紅「吃屎哥」游兆霖合作,拍攝相關惡搞影片,將偷拍行為包裝成吸引關注的內容。檢方認定鄧男未展現悔意,亦未與被害人和解或取得諒解,反而藉此事件譁眾取寵,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桃園地方法院一審判處鄧佳華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鄧男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但於114年5月遭合議庭駁回,全案判決確定。

由於鄧佳華無力繳納18萬元罰金,於114年7月10日入桃園監獄服刑。入監初期,其家屬及友人一度聯繫不上,鄧母甚至向派出所報案協尋,後來才得知他已因案入監。鄧男隨後被移監至屏東監獄執行刑期。

據了解,鄧佳華入獄初期因不適應監所環境,曾情緒失控喊「救命」,狀況相當不穩定。獄方後來安排年長舍友與他同住,生活才逐漸步上軌道,目前作息規律,精神狀態也較為平穩。

服刑期間,鄧佳華透過家書主動與女友「簡簡」分手,並在信中向另一名女子「米拉」示愛,再度引發網路討論。此外,他曾寫信向親友求助,希望籌措保釋金,並承諾以粉絲團收入償還,顯示經濟狀況仍相當困難。

鄧佳華服刑滿6個月後,將於民國115年1月9日刑滿出獄。外界關注他出獄後是否重返網路圈,以及未來動向為何。